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2.落实单位户档随迁的高校毕业生,从哪里报名应征?
签约落实单位并已办理户档随迁的高校毕业生想应征入伍,如现户籍所在地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不是同一地方的,从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3.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就业及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求职的,可按规定免费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4.未参加定向考录、招聘活动的非京生源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北京落实工作后,可以办理户口进京吗?
如果被北京市属单位接收,可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进京落户手续。如果被中央在京单位接收,应由接收单位按照中央有关政策申报进京落户手续。
5.非京籍应届本科生在北京入伍退役后,是否可解决北京户口?
2013年征兵时间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后,非京籍应届毕业生2013年可选择在京入伍,退役后也可享受本市的就业优抚政策,如享受公务员、非公企业的按比例定向招录,自己找到用人单位的也可解决北京户口。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既包括国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私营企业,只要是在北京注册的单位即可。即使这些单位没有户口指标,通过该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获得北京户口。
(摘自《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及“2013年征兵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