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泉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泉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
(一)申请条件: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且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规范健全,有结构较合理的研发人才团队,有能力并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2.博士后设站单位经批准开展博士后工作以来,已购置用于科研工作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软件资料及用于改善博士后工作条件等费用一般应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至少有一名博士后在站从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
(二)所需材料
(1)设站单位申请报告(须经所在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
(2)泉州市博士后设站单位资助申请表(附表1);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4)进站联合培养协议书;
(5)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软件资料等单位经费收据(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考核奖励
(一)资格条件:2020年1月1日起,每个管理周期(三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设站单位。
(二)所需材料
1.设站单位申请报告(须经所在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
2.参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评表(附表2);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表(附表3);
4.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信息表(附表4);
5.各参评单位近三年内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博士后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4个方面的佐证材料(盖单位及人社公章)。
三、招收博士后人员培养经费资助
(一)资格条件:设站单位新招收的博士后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招收博士后培养经费资助申请表(附表5);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与高校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协议书及培养管理费用凭证。
四、在站博士后人员科研生活补助
(一)资格条件:中期或期满考核合格后的博士后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经费审核表(附表6);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设站单位出具的、经评审专家签名的在站博士后人员中期或期满考核表(附表7);
4.进站联合培养协议书;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银行卡复印件。
各工作站招收的以下人员不享受科研生活补助:
1.延长在站时间的博士后人员;
2.二次进站(包括进本市其他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
3.其他单位挂靠进站的博士后人员;
4.设站单位人员进本单位的工作站。
五、博士申报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资助
(一)资格条件:博士应为已认定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且作为科研项目负责人,申报的科研项目立项后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二)所需材料
1.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表8)。
2.所在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相关材料。
3.所在规上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
4.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5.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投入承诺函。
6.可以说明项目和企业情况的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7.本人应提交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且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8.项目申报应符合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有关要求,并登录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进行注册申报。
六、博士入选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资助
(一)资格条件:博士应为近3年内从国(境)外或泉州市外引进、从事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或自带技术、项目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团队带头人,且应认定为市地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申报的团队入选后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二)所需材料
1.《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书》(附表9);
2.《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计划书》;
3.相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期限3年以上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的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我市用人单位证明,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基本信息证明、申报单位证明、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科研业绩证明、团队3年合作情况证明等。
4.团队申报应符合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有关要求,并登录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进行注册申报。
七、博士人才引进优待
(一)资格条件:新引进我市创新创业的全日制博士(含出站留(来)泉博士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须转入我市或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已办理入职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须全职在泉州工作,依法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3.自主创业的,所创办企业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
(二)申请方式
申请工作采取全程网上作业方式,由高层次人才及用人单位登录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各环节审核部门登录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八、博士人才安居保障
(一)资格条件:参照“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资格条件申请
(二)申请方式
申请工作采取全程网上作业方式,由高层次人才及用人单位登录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各环节审核部门登录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九、其他说明
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1.调离我市或不再与我市用人单位履行工作协议的;
2.在站博士后已退站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
4.其它需要终止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