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在长丰县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1.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
服务对象:1.在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领域内的企业,引进我县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符合E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不受年龄限制;3.2020年5月后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全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高层次人才;4.未享受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和长丰县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流程:用人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由县人社局负责申报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的初审和报送工作。由县经信局负责申报引进产业紧缺人才延期补助的初审和报送工作。
补贴标准:ABCDE类分别按每月元、元、元、5000元、3000元标准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每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3年。咨询电话:。
2.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
服务对象:2020年5月后首次来我县重点民营企业及农业企业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且申报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博士45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且毕业未满3年。
申报流程:由县人社局负责申报急需紧缺人才生活津贴的初审和报送工作。每年集中申报一次,最长享受期限为5年。
补贴标准:博士每年5万元;硕士每年3万元;“双一流”本科每年3万元。咨询电话:。
3.高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补贴
服务对象:对在长丰县租用经营场地自主创业,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流程:由县人社局负责初审和报送工作,每年集中申报一次。
补贴标准:每年1万元标准、最高3万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咨询电话:。
4.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申报材料:《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少于3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补贴标准:按规定一次性给予1万元初始创业补贴。咨询电话:。
5.求职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年度内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申报流程: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进入“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补贴标准:按规定给予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
6.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服务对象:对与长丰县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认定表》、《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就业补贴汇总表》、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补贴标准:按规定给予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咨询电话:
7.高校毕业生一次性面试补贴
服务对象:在长丰县参加就业面试的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长丰县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申报材料:一次性面试补贴资金申请表、外地高校毕业生来肥面试证明。
补贴标准:市外省内高校500元/人,省外高校1000元/人。咨询电话:。
9.博士后工作站资助
服务对象:1.新设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经国家或省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申报流程:县人社局进行初审和报送工作。
补贴标准:1.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费资助为30万元;新设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费资助为10万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晋升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县级再给予补助经费20万元。2.经国家或省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县里按省奖励金额给予1:1配套。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5万元的进站补助。咨询电话:。
10.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助补贴
服务对象: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如下规定的:1.依法在长丰县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2.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3.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创业团队;4.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5.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申报材料:《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创业证、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申报项目计划书、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无不良信用和无违法记录承诺书、申请表中涉及数据和内容的证明材料。
补贴标准:经评审,按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咨询电话:
11.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团队奖补资助
服务对象:符合奖补条件,全职引进《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中E类及以上急需紧缺人才的引才主体。
申报程序:自行准备材料申报,由县人社局负责初审和报送。
补贴标准:1.企业新引进人才的,按E-A类人才:分别给与每人10-50万元的奖补资金。2.社会团体、人才中介机构或个人新引进人才的,每成功引进1人,按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咨询电话:。
12.高校毕业生引才奖补
服务对象:2020年5月后首次来我县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是指在本县范围内合法经营的重点民营企业及农业企业)。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博士生45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要求35周岁以下且毕业未满3年。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对象按合肥市相关政策放宽至大专、高职院校毕业生。
申报流程:由县人社局负责初审和报送工作。
补贴标准:1、对每年度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10人或引进硕士以上毕业生5人、博士毕业生2人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超过以上引进奖励基数的,每增加本科生一人增加奖金500元;每增加硕士一人增加奖金1000元;每增加博士一人增加奖金2万元。2、对县内外中介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内为长丰县企业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20人及以上的,按照每引进一名本科生500元、硕士生700元、博士生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引才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咨询电话:
13.就业见习补贴
服务对象:长丰县的就业见习基地吸纳毕业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前6个月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进行3-12个月的见习,并在见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其在见习期间无社保征缴记录,可以按季度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申报材料:《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统计表》、《就业见习申请表》、《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凭证、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补贴标准:企业的每人每月1400元,机关、一类事业单位的每人每月2000元。咨询电话:
14.创业见习补贴
服务对象:参加创业见习人员为毕业前6个月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申报流程:见习基地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及“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专区“创业见习补贴”模块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
补贴标准:参照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执行。咨询电话:。
15.个人社保补贴
服务对象:与我县重点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
申报流程:重点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或“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专区“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补贴”模块,为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学生代为申报。
补贴标准:毕业生3年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咨询电话:。
16.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无单位参保,有具体的经营项目并在长丰县行政区域内办理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类型的高校毕业生(仅指离校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长丰县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推荐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补贴标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合伙贷最高额度1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咨询电话:。
17.创业培训
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参训材料:《创业培训学员入学面试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
补贴标准:免费培训。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