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大学生到滨海新区直接落户,本科每月补贴1000元(附办理方式)

原标题:重磅!大学生到滨海新区直接落户,本科每月补贴1000元(附办理方式)今天中午,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重磅发布了《天津市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在项目扶持、资金保障、人才引进等方面出台

重磅!大学生到滨海新区直接落户,本科每月补贴1000元(附办理方式)

  

原标题:重磅!大学生到滨海新区直接落户,本科每月补贴1000元(附办理方式)

  

今天中午,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重磅发布了《天津市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在项目扶持、资金保障、人才引进等方面出台一批吸引力更强的政策,全力打造最优政策组合,为智能科技产业发展壮大提供支撑。

  

新政策门槛有多低?不用缴社保!不用居住证!

  

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

  

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以上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新突破:急需型人才企业做主!

  

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急需型人才,由企业家自主确定落户条件。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光:领军型企业,由企业家自己说了算,企业家说需要什么样的急需人才,由他们自己定标准,政府是照单办理,照单全收,对人才的认定、引进、评价,突出向市场放权。

  

无房没单位怎么办?人才市场可落户!

  

来津人才可以自主选择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或所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无产权房、无就业单位或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人才,可选择在指定的公共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用房不限购。

  

支持科技人员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离岗创业5年内,原单位应当为其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对引进顶尖和领军人才的随迁家属,提供精准服务,其父母享受医疗保障转诊关系接续等优先医疗待遇;对随迁配偶,分别由市、区组织部门或人才所在单位,按其本人身份,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暂未就业的,连续3年给予每月不低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对随迁子女入园入学,由教育部门按照人才需求和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外籍子女就读国际学校,连续3年给予每年最高15万元的经费资助。

  

大学生落户滨海新区,

  

还有这些“福利”——

  

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硕士、博士,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1.2万元、2.4万元、3.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

  

申请补贴这样办↓

  

以天津开发区为例↓

  

企业申报条件

  

人才所在企业须为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对企业实际经营地不作具体要求。不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个人申报条件

  

1.学历学位

  

(1)国内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其中,毕业证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相匹配,个人信息、毕业院校、学习期限、所学专业、学制情况等内容一致;《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认证内容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

  

(2)境外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2.户籍状况

  

滨海新区户籍包括:个人家庭户籍和单位集体户籍。

  

落户滨海新区是指:2017年1月12日以后户籍由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外首次迁入滨海新区行政区域。

  

落户情形包括:外省市迁入和本市其他区迁入,其中新区户籍生源高等院校毕业户籍回迁视为迁入。

  

滨海新区各区域间户籍实行互认。按照管理区域划分,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页或户籍证明材料的经办机关分别为:

  

原塘沽行政辖区: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或所属派出所

  

原汉沽行政辖区:滨海新区公安局汉沽分局或所属派出所

  

原大港行政辖区: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或所属派出所

  

开发区:滨海新区公安局开发分局或所属派出所

  

保税区:滨海新区公安局保税分局或所属派出所

  

高新区:滨海新区公安局高新分局或所属派出所

  

生态城:滨海新区公安局生态城分局或所属派出所

  

中心商务区: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或所属派出所

  

临港经济区: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或所属派出所

  

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港公安局或所属派出所

  

3.劳动合同

  

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补贴申请期限须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

  

4.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由申报企业缴纳,主体与劳动合同一致。企业为人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请本年度补贴。保险连续认定:

  

《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中的“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一致、本市“五险”缴费起止时间连续、申请期内实缴费期限≥3个月;

  

《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中申请期限内“五险”连续。

  

社会人员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可申请补贴。

  

5.连续申报

  

补贴按照逐年申请的原则进行,满足相应条件的,可申请本年度补贴。

  

此处所指年度为自首次申请之日起的周期年,非自然年度。补贴连续申请,申请期限及其间的社会保险不得间断,出现间断视为放弃申请权利。

  

6.申请期限

  

基准时间:落户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社会保险起缴时间,以其最晚者为初次申请的最早起始基准时间。

  

第一次申请:申请期限的起始时间应等于或晚于起始基准时间,向后延续至第12个月为申请期限终点时间。

  

第二次申请:自初次申请月开始计算,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5月(含)以上的,可申请第二年度的补贴,其他标准不变。

  

第三次申请:自初次申请月开始计算,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7月(含)以上的,可申请第三年度的补贴,其他标准不变。

  

依据社保实际缴纳情况,自申请之日起最多前推12个月确定补贴期限起始时间,即连续缴纳12个月或以上的情况下申请该年度补贴。

  

在保险连续的情况下,允许人员所在企业发生变更。

  

补贴标准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住房和生活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

  

3.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3.6万元。

  

吸引储备人才和生活补贴按年度进行审核和发放,采取“从高不重复”原则,每人连续3个年度。

  

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系统注册

  

企业登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吸引储备人才补贴申报系统”(进行注册账号,注册后登陆该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后提交,待开发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2.企业系统申报

  

企业完成注册后即可登陆系统为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网上申报,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由开发区人社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3.企业政务平台申报

  

开发区人社局审核完成后,企业可打印生成《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提供材料清单》,企业登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首页→政策兑现→企业办事→政策兑现(人才引进)→搜索→吸引储备人才政策兑现指南,通过在线受理进行提交,兑现办预审无误后,通知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4.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企业接到兑现办通知后,将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天津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办公室(地址: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层17号窗口)。

  

申报材料中,除社险缴费证明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需留存以外,其他材料原件经现场查验后返还,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提供材料清单(一份,企业盖章)

  

(2)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人签字,企业盖章);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等(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5)劳动合同(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6)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7)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8)落户新区的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页等(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9)学历学位证明:国内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5.主管部门审核

  

由开发区人社局对兑现办递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批次上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复审。

  

6.补贴资金兑现

  

企业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复审结果。开发区人社局按照滨海新区复审名单发放补贴,按批次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企业账户,由企业一次性发放至申报个人。

  

开发区人社局电话通知企业提交《开户许可证》、《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承诺书》(见附件),企业后续查询到账情况。

  

咨询电话:(人社局);、、(兑现办)

  

受理地址:宏达街19号A区5层(人社局);

  

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层17号窗口(兑现办)

  

滨海新区各行政服务中心汇总

  

  

  

人才集体户汇总

  

  

  

  

  

  

  

  

  

  

来源:天津日报、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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