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遣过程中,毕业生经常把“具体就业单位”等同于“派遣单位”,其实两者有时是不能等同的,如果“具体就业单位”有用人自主权,那么,“具体就业单位”就是“派遣单位”;如果“具体就业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那么“具体就业单位”就只是毕业生的具体就业单位,不是毕业生的“派遣单位”。
某就业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的含义是:没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不能直接接收毕业生毕业后的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人事关系,一般为民营企业、民办学校等民营性质单位。
直接派遣至该就业单位。
如果就业单位明确要求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则只能在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一般指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如果就业单位没有明确要求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则毕业生可以在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机构办理人事代理,也可以直接派遣回生源地。
可以直接派遣回生源地。
所签单位在北京、天津、上海的协议书要注意,进这三个地方要考虑户口问题,只有取得进京(津)、进沪指标才能落户口,所以需要将进京(津)、进沪指标复印件附在协议书后面才可以直接派遣。如果没有取得进京(津)、进沪指标,就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学生的户口有没有签到学校,如果迁到学校来了这种情况就只能委托人才机构来代理学生档案或者回原籍,不能直接派遣至上述地区;如果没迁到学校来,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申请(申请主要内容是将个人情况写清楚,包括档案寄到哪,户籍现状,以及由此带来的毕业后落户问题责任自负,申请派遣方案按照派到具体单位来制定),后期我们就业办会统一去保卫处查证这些学生的户籍状况,并需要保卫处出具户口不在学校的证明。
提供护照、留学通知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可以派遣回生源地,也可以在生源地之外的某地的人才机构办理人事代理(需人才盖章)。
把毕业后的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人事关系挂靠在人事代理机构(一般指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毕业后的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人事关系将被直接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外省的派遣回外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并非具体生源地人社部门。
如果毕业后要回生源地参加入编考试或者回生源地就业,不需要办人事代理,直接派遣回生源地即可;如果毕业后要在某地就业,建议到该地的人才机构办理人事代理。例:如要在合肥就业,就可在合肥市的某人才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征求父母或亲属的意见之后,做出选择。
在学院统一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之后,凭《报到证》在规定期限内到派遣单位报到,凭《户口迁移证》在规定期限内到派遣单位落户,档案将由学生处档案室于6月底7月初开始陆续邮寄至派遣单位。
特别提醒:每年都有毕业生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落户,这会给毕业生在以后的改派或其他事项中带来很多隐患,所以,毕业生拿到《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报到、及时落户。
登录合肥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查询《调整改派办理流程》、下载《调整改派申请表》,来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改派咨询电话:。特别强调2018届之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毕业年限超过三年,停止办理改派手续,从201⊥11届毕业生开始,改派可以在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要求不变,符合改派条件的毕业生在正常工作日内来校办理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