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毕业时学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学习材料:各学习阶段主修、选修、辅修的各科类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等材料。学籍材料:各学习阶段结业、肄业、退学、休学、转学、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变更材料。鉴定材料:各学习阶段学年鉴定表、军训鉴定表、品行鉴定等材料。
实习材料:各学习阶段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等材料。毕业材料: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等材料。学位材料:各学习阶段学位申请、授予等材料。
1、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学院(培养单位)配合,按以下规定进行:已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其档案按照当年的就业方案进行转递。
2、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转学、退学、出国或死亡等学籍变动发生后,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档案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因故不参加就业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的,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其档案转递至档案托管机构;未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按规定将其档案寄送至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