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讯(记者项佳楚董鲁皖龙)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中华职教社常务副主任胡卫递交了《关于取消应届生身份限制,保障平等就业权的提案》,建议逐步取消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录中,应对所有往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视同仁,消除人为就业障碍。
设定择业期,规定毕业后两年内尚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和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的同等待遇,这是我国多年来一直实行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胡卫认为,过短的择业期政策对毕业多年的再就业人员重新求职,尤其是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人为制造了障碍。这不利于推进公平就业,难以保障每个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为此,胡卫表示,从短期看,可将高校毕业生择业期适当予以延长。延长择业期,可给高校毕业生更充分的择业时间,也有利于在择业期内就业后辞职(退)人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就业。
从中期看,应深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要从关注毕业时的静态就业,调整为关注毕业后的中长期就业及其发展情况,以倒逼高校更加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升自身的就业竞争能力。
从长期看,胡卫说,要逐步取消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要打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招聘对象所作的应届生身份限制,从根本上改革已经过时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政策。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既有的择业期政策主要影响的是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及组织关系,而在落户政策已全面开放的情况下,择业期政策对落户的影响并不大。一旦取消毕业生择业期政策,将来就业就不再分应届生和往届生,而是对所有就业对象实行一视同仁的政策,这就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公民的平等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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