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2020年1月1日后,来我市创业或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5年以内的以下人员: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
5.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6.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
7.机关单位选调生
8.已在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或在职)攻读博士,毕业后回湖工作的人员
注:新引进(招聘),指之前未曾在湖州就业创业及缴纳社保费用。
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年补贴2.5万元
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每年补贴1.5万元
3.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每年补贴5000元
4.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每年补贴3000元
注:1.上述补贴可连续补贴2年。
2.湖州籍大学生及指定创业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上浮10%(上浮不叠加,上浮部分补贴在第二次申领时一次性拨付)。
3.已在湖事业单位工作且未申领过安家补贴的人才,离职攻读博士、毕业后回湖工作的,可按新引进博士享受相应政策;在职攻读博士的,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减半享受(已申领过部分补贴的,余下部分按新标准享受)。
4.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后可申报享受第一年度的安家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可申报享受第二年度的安家补贴(自主创业的,需在湖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缴纳地税3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1.《湖州市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属企事业单位招聘的,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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