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三方协议毁约需要交多少违约金?

12.12我回答问题的目的是帮应届生解决问题,做为毫无经济能力一穷二白的应届生,还没赚到一分钱就欠企业钱了,可以说,面对企业,应届生是绝对弱势群体。另外一位举了那么多案例的答主也明确说明了三方协议并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一点足以说明,企业与应届生签署的这

毕业生三方协议毁约需要交多少违约金?

  

12.12

  

我回答问题的目的是帮应届生解决问题,做为毫无经济能力一穷二白的应届生,还没赚到一分钱就欠企业钱了,可以说,面对企业,应届生是绝对弱势群体。另外一位举了那么多案例的答主也明确说明了三方协议并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一点足以说明,企业与应届生签署的这份“协议”已经超出了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我要再次强调的是,人员流动是一个企业的正常运维成本,如果说在职员工离职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那么劳动合同法允许你向劳动者索要违约金吗?既然离职是劳动者的绝对权利,那么不入职当然也是劳动者的绝对权利,为什么企业向未入职的劳动者索取违约金就理直气壮了呢?如果非要纠结于是否违法上,那我还有一招最绝的提供给你们:即刻与向你索要违约金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第二天就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如果企业不配合就去劳动仲裁,你看看仲裁委员会向着谁。

  

如果企业觉得员工不入职会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增加招聘成本的话,我要说,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不入职都应是HR在招聘开始前就已经核算到的成本,而不是增加的成本。过多应聘者未入职,HR应审视自己的招聘环节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导致你选定的应聘者放弃入职,而不是一味甩锅给应聘者骑驴看马,所有的应聘者都骑驴看马,你的HR专业能力怎么就甄别不出来他是不是与你的岗位匹配度最高的候选人呢?企业应把精力放在经营上,而不是和未入职的应聘者周旋于微薄的违约金,事实上如果发生过多应聘者不入职时,你最应该做的是换掉你的HR。

  

我想教刚毕业的大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提供最具操作可能性的方案而不是一味的掉书袋,纠结于对与错。很多人给我发私信,总结下来就是问我,单位这样做合法吗?违约金必须要交吗?我再强调一次,不要纠结于行为合不合法,没有意义。你要做的是明确自己的目标:1顺利入职下家单位2不交违约金。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根本不用裁判员来判断谁对谁错,请走出是非对错的世界,以结果为导向处理问题。至于违约金交还是不交,也不是我说了能算的。如果你与单位的关系处于被动,而交少量的违约金就能将事情化解,那交违约金也是一种处理问题的方式。

  

7.11更新

  

感谢各位应届生朋友的关注,三方协议相关问题我写了一篇总结性文章:毕业季:三方协议的签订、违约、三方协议到底有什么用-知乎专栏结合这个答案里的评论,基本各位所遇到的大部分情况都涵盖在内了。介于我爱豆已经开始回归,我的业余时间都要用来追星,所以如果评论了以后三天内没有得到答复,基本就是我觉得您的情况属于我回答过的普遍情况。

  

以下为原答案。

  

三方协议的本意是保护应届生权益,现在倒变成了企业制约应届生的手段,实在本末倒置。

  

三方协议现在的作用就是学校用来统计就业率和派遣应届生的档案。而应届生如果不签订三方协议,最后档案也还是要派遣的,只是派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学生本人去教育局办理一下手续变成在人才存档就可以了。

  

我是国企的人事,每年都与应届生签三方协议,这东西没有任何实际上的作用,因为入职以后只有签了劳动合同才受左边法律右边保护,三方协议就是一堆废纸锁在柜子里。

  

题主的三方协议没盖章,就没有交到学校,学校也不可能依照三方协议派遣,所以如果题主现在不理这个三方直接去另一家私企单位任职没有任何问题。如果第二家单位是国企要求与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和学校约定将档案派回原籍人社局,由人社局领取新的三方协议。

  

如果是和北京的单位签订三方协议,题主是京外户口,那么单位要有进京落户指标,这个协议的签订才有效,如果没有落户能力与应届生签三方协议就是耍流氓。因为签了三方学校也不能按照三方派遣,没有进京指标是不可以派遣到北京的单位或人才的。如果题主是北京生源,单位又是国企,那这家单位是想要题主的录用来完成本单位北京生源的录用任务。

  

其他请参考我的文章

  

简单的来说,三方协议是指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达形式,严格的来说它属于一种要约,且具有左边法律右边效力的!

  

三方协议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应届毕业生的利益,防止出现用人单位毁约耽误你找工作的情况。

  

基本上只要三方协议签定完毕,就意味着应届毕业生的第一份工作基本确定。但还是有几点要特别注意:

  

1、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有效印签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话,协议是无效的

  

2、不少企业为了留住学生,会以高违约金约束学生,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所以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毁约是要赔偿违约金的噢!)

  

3、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应届生们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用此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4、很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强迫学生找亲朋好友签订“虚假”协议,这对应届生而言是非常不利的,不应当屈服!

  

5、当应届生签完协议后,要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执行,正确的步骤是:你与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签字盖章-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

  

三方是你踏入社会表现诚信的第一步,协议上面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相互之间都有联系,如果你毁约了,所付出的代价就是交上违约金。

  

特别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在你毕业后到公司报到以后就已经无效了,因为此时学校已经从责任体中脱离,记住!到公司报道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工满一个月还未签劳动合同,从这时开始,公司每月应按照二倍工资发放。

  

直接交付违约金

  

如果不想交付违约金的话

  

1.

  

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

  

2.

  

请校方出面,与用人单位沟通

  

法猫猫(id:famaomaoai)

  

城市漂泊不容易,总的学会保护自己,拯救法盲两脚兽

  

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后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的多寡需要分情况确认。

  

首先是协议签订时双方对违约金的具体约定形式以及载体

  

现阶段,三方协议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一般由各省自行安排印制,由教育部监制,格式虽不太一致。但基本都是可以保障到学生就业权益的格式条款协议。

  

针对违约金事项,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协议上应聘意见或备注等内容上是否有写明违约金人民币XX元?或本人提出解约的向企业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元;若三方协议上未约定违约金,双方是否有再补充订立协议书或合同(非劳动合同);

  

违约金约定的左边法律右边效力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订立违约金是否具备法理基础

  

我们先看几个法院判决;

  

如(2015)思民初字第468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

  

原告与被告及XX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所签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系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民事协议。

  

如(2016)津0106民初38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就业协议书》经原、被告签字确认,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书在原、被告之间依法成立

  

可见,虽然应届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一般仍未取得毕业证,在左边法律右边定性上仍属于学生身份,且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调整与企业的缔约关系,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系平等民事主体的左边法律右边关系,是一种普通民事左边法律右边关系受左边法律右边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零二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即便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但在校生不视为就业,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应为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综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届毕业生与企业方订立的三方协议虽然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但应受《合同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左边法律右边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此,三方协议订立的违约金只要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威胁强迫的情况,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备法理基础。通常情况下我们很少看到企业方向违约学生追索违约金在于多数企业方并未行使这项合法权利。

  

缔约时学生应仔细确认违约金对应届毕业生和企业方均有效,或仅针对应届毕业生有效;

  

需要看回到三方协议或补充订立的协议书上约定的违约责任,即协议中是否有约定某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还是只有应届毕业生违约才存在应届毕业生向企业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近年来除了应届毕业生违约的情况仍然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方也开始选择违约,因为违法成本较低或几乎为0。若在订立三方协议时若能够明确双方均有守约责任,那么相较来说是更公平的协议约定。

  

并不是约定违约金多少,违约方就应该付多少

  

事实上企业方为了避免应届毕业生违约增加招聘成本会将违约金数额约定的过高,以达到恫吓或遏制应届毕业生违约的情况,但从左边法律右边上来说并不是缔约时约定多少违约金,应届毕业生就需要向企业方付多少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所以若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应适当调减,一般认为,为一个月实习工资为最佳或入职后一个月正式工应付工资或企业能证明的损失数额。

  

最后,以一个判决告诫各位毕业生小心订立三方协议,不要骑驴找马,却最后不小心摔了跟头。

  

本院认为,XX因自身原因未按约与XX银行办理入职手续,已构成违约,应当按约向XX银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一)XX上诉称,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补充条款》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XX在《三方就业协议补充条款》上签名确认,又未提供证据证实签订合同时存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形,其主张签订该协议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无依据,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二)XX上诉称,是XX银行违约在先,一审法院认定XX单方违约与客观事实不符。XX未能提供证据证实XX银行存在未依据三方就业协议约定的岗位给XX定岗的行为,且根据查明的事实系XX因其考取公务员且被录用而向XX银行提交《关于出具解约函的请求》的,一审法院认定XX因考取公务员单方面解除与XX银行三方就业协议有理有据。

  

(三)XX上诉称,《三方就业协议补充条款》属无效合同。XX主张该协议系格式条款没有依据,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XX主张该协议无效不能成立。

  

(四)XX上诉称,《三方就业协议补充条款》属于劳动合同,本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涉案的《三方就业协议补充条款》是XX与XX银行建立劳动关系前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本案系因该协议引发的纠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XX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左边法律右边正确,应予维持。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XX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又到了校招季,私聊我的多了起来,其实大部分都是可以看答案解决的,但太多人问重复的问题,真有需要点付费咨询吧。

  

知乎用户

  

原答案

  

大部分人的答案都是百度粘贴复制,纸上谈兵。

  

我这个曾经两个月给50个应届生签过三方协议的HR来给你们讲讲实操(该实操仅限对付一般民营企业,如涉及到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之类,请慎重对待)。

  

首先,三方协议的基本概念我就不说了。三方协议的有效期只在毕业之前,而且只对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等政府机关能接受档案的才真正有用。所以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三方协议没什么用,仅仅是配合学校老师完成就业率统计的工具而已。有人会说工龄啊,干部身份啊之类的,拜托,现在都9012年了,遍地都是大学生,还干部干部的,真把自己当回事啊,现在国家已经在很淡化这个概念了。但不排除一些国家单位啥的还喜欢搞这一套。所以怎么辨别这个地方三方协议到底有没有用呢,很简单,问给你签三方协议的hr,毕业以后公司会不会接受档案,如果接受,那就慎重对待。如果不接受,那这个就无所谓。

  

下面讲讲签前签中签后怎么怎么应对三方协议这个东西。

  

一:签之前,你得知道这个企业的定位还有口碑风评等。

  

1.如果是一些小公司,错过了也不可惜,但他又逼着你签,可采用拖字诀,就说学校还没发。

  

2.实习大法,你可以说,希望能先实习,实习结束才最终确定。我们HR也只是打工仔,我们也不想签了三方以后你到我们人事部来违约,太烦了。

  

3.其实真正牛逼的企业,不会缺人,反而还怕你和他签三方赖上他了呢。反倒是那些看上去很大很大,招的人也很多,实则是招100人淘汰90人离职率超高的那种,HR为了完成KPI考核,怕你违约才会逼着签三方协议呢。

  

二:签中

  

签的时候可以和HR明确违约的条件及手续办理,我们HR也只是打工仔,大家都懂,知道你们应届生包括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在骑驴找马呢。你如果好好的问,问的劲量委婉,我想HR不会不告诉你的。如果他因此恼羞成怒,不想和你签了,那说明这个HR是个辣鸡,公司也垃圾,不去也罢。如果是会签违约金协议的公司其实最好的,交钱走人。最怕的就是不和你签违约金协议,到时候狮子大开口的,或者没有相关政策的,得烦死你。

  

三:签后

  

签完三方协议后,三方协议是需要交给学校的,你没给学校,这个东西就无效。所以如果实在没办法但又签了三方协议,可以把给学校的留着,到时候与企业协商不成,又想要新的三方,就说三方协议丢了,让学校给你重开(就算没丢,你把他撕掉,丢进垃圾桶那也是丢了,这是事实,也没人规定三方签了不可以丢,就算公司告你,你也可哟一口咬定丢了,这个需要给自己洗脑,让自己相信自己就是丢了,至于别人问你怎么丢的,一律回答不知道,没人规定东西丢了还要知道怎么丢的),不管学校怎么说,你就是丢了。虽然麻烦,但还是可以挽救的。还有,如果学校催你要三方,一定得顶住压力,就说自己得慎重选择,人生前途之类的。记住,在你毕业之前,学校就是你最坚实的后盾,千万别和班主任辅导员闹翻,在不涉及到自己原则的情况下,能捧着就捧着。

  

最后你三方协议交了但是还想违约怎么办。能正常走程序就走程序。如果实在不想交违约金啥的。你可以和HR来狠的,当然前提条件是你要去的公司不是什么国企公务员这种

  

1.直接不去,对,就是不去,拜拜了您,就直接以社招的身份找工作。

  

2.威胁HR,报道当天就离职,你签了三方我也会履约,但我当天就离职。

  

3.威胁HR,你不给我解约,我就去找学弟学妹网上黑你们,让你们以后招不到人。

  

最后提醒各位,还是希望大家能去正规的公司。拿什么是正规的公司呢,就是在薪酬方面能大大方方的告诉你,不藏着掖着的。比如在左边offer右边上就注明工资的,这类公司,多半也不会太差。去一下又何妨呢。

  

钱在你们手上,你不交,对面除了上法院告你,没办法把钱从你们身上拿走。至于对方会不会告你,那我真不知道,但就算被告,再差也就赔个违约金钱,不是吗?

  

虽然这篇文章是教你们怎么解约的,但想想要是企业突然不要你们了,和你们解约,你们自己心里是什么想法?换位思考下?

  

另外别动不动就是毁约毁约,开始先是协商解除,协商不成,再试试其他办法,才是强行违约。如果打算强行违约,也别和HR说什么自己要违约,注意别留下纸面证据,直接装死就好,不理他,保持沉默,

  

推荐这篇回答的

  

  

从个人来说,如果违约金低于你正式入职后一个月的工资,毕竟自己签的协议,人要遵纪守法,如果高于一个月工资,那就建议采取点其他措施,如果你想考研考公务员,那建议你正常协议解除协议,别给自己留下污点的可能,如果你就随便找个工作,那就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入职报道当天离职(最简单最无风险,适用于新单位不需要三方)

  

2.向学校说三方丢了,重新要一份(适用于三方没交给学校的情况)

  

3.强行违约找下家(有被告风险,大公司国企银行这些慎重,因为可能法务闲着没事干,没事告告人)

  

4.威胁hr说来报道了也会离职(可能会激怒hr,要是有人这么威胁我,我一定告一下,哈哈)

  

评论区被人怼了,说我不配做一个HR,确实,我现在不是HR了。当初选择做HR的时候,也是抱着一腔热血吧,然而事实是成了老板的走狗。或许那位怼我的仁兄没错,但可能就是他这些没错的仁兄,导致HR常年被骂。

  

我只知道,我首先是个普通员工,其次才是HR,当公司压迫普通员工利益的时候,我选择站在普通员工那边。@潘伟

  

更新一个操作,适用于已和公司签三方,但还没有交给学校的情况:学校那边,告诉学校三方丢了,重新补办,然后和新的公司签三方。至于老三方,基本不用理会,通知HR一声,不去了就行,如果HR以签了违约金协议为要挟,你就和HR说,入职当天你会递交辞职报告,让他别浪费时间精力了。至于HR威胁会通报学校啊之类,完全不用担心,99.%的企业,在学校面前,屁都不是。不过签了一些国家单位的,慎重哦~

  

如果已经交给学校了,如果不是去那些必须要三方的地方,也可以完全不用理会,只需要记得学校登记派遣地的时候登记派遣到你户口所在地就行。如果新公司必须要三方,那就只能和原单位协商给你解除喽,

  

PS:因各地政策不同,如果你学校有明确的关于毕业生这方面的指导,或者你落实的工作地方有明确的要求,一切以以上两个为主,优先以学校为主(学校正式发文,而不是听学长说)。

  

本回答仅供参考,不适用于每一个人,请大家对自己档案负责。

  

更新一下关于报到证和档案问题:

  

报到证的作用目前我就看到两个,一个就是接受档案用的,另外一个就是参保(其实就是工作证明)

  

正常来说,不是你签了三方了,档案就会被送到工作所在地或者哪里的。到了时间,学校还是会有一个相应的系统让你填,让你选择把档案送到哪里。这边的建议就是把档案送到你户口所在地(生源地)的劳动市场,不建议送到企业所在地劳动市场,哪怕是国企,也不建议送到单位(除非会影响到你落户啊,职位评级之类的)。因为一但你离职,变更劳动地点,档案就有可能被要求转出,这时候就要再找接受地,除非你下家单位能接受档案,否则真的很麻烦。如果你不考事业单位公务员,档案就最好一直在你户口所在地劳动市场待着。

  

原答案:

  

大部分人的答案都是粘贴复制,纸上谈兵。

  

我这个给50个应届生签过三方协议的HR来给你们讲讲实操(该实操仅限对付一般民营企业,如涉及到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啥的,请慎重对待)。

  

首先,三方协议的基本感念我就不说了。三方协议的有效期只在毕业之前,而且只对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等政府机关能接受档案的有用。所以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三方协议没得屌用,仅仅是配合学校老师完成就业率统计的工具而已。有人会说工龄啊,干部身份啊之类的,拜托,现在都9012年了,遍地都是大学生,还干部干部的,真把自己当回事啊,现在国家已经在很淡化这个概念了。但不排除一些国家单位啥的还喜欢搞这一套。所以怎么辨别这个地方三方协议到底有没有用呢,很简单,问给你签三方协议的hr,毕业以后公司会不会接受档案,如果接受,那就慎重对待。如果不接受,那这个就无所谓。

  

下面讲讲签前签中签后怎么怎么应对三方协议这个东西。

  

一:签之前,你得知道这个企业的定位还有口碑风评等。

  

1.如果是一些小公司,错过了也不可惜,但他又逼着你签,可采用拖字诀,就说学校还没发。

  

2.实习大法,你可以说,希望能先实习,实习结束才最终确定。我们HR也只是打工仔,我们也不想签了三方以后你到我们人事部来违约,太烦了。

  

3.其实真正牛逼的企业,不会缺人,反而还怕你和他签三方赖上他了呢。反倒是那些看上去很大很大,招的人也很多,实则是招100人淘汰90人离职率超高的那种,HR为了完成KPI考核,怕你违约才会逼着签三方协议呢。

  

二:签中

  

签的时候可以和HR明确违约的条件及手续办理,我们HR也只是打工仔,大家都懂,知道你们应届生包括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在骑驴找马呢。你如果好好的问,问的劲量委婉,我想HR不会不告诉你的。如果他因此恼羞成怒,不想和你签了,那说明这个HR是个辣鸡,公司也垃圾,不去也罢。如果是会签违约金协议的公司其实最好的,交钱走人。最怕的就是不和你签违约金协议,到时候狮子大开口的,或者没有相关政策的,得烦死你。

  

三:签后

  

签完三方协议后,三方协议是需要交给学校的,你没给学校,这个东西就无效。所以如果实在没办法但又签了三方协议,可以把给学校的留着,到时候耍赖皮,就说三方协议丢了,让学校给你重开。虽然麻烦,但还是可以挽救的。还有,如果学校催你要三方,一定得顶住压力,就说自己得慎重选择,人生前途之类的。记住,在你毕业之前,学校就是你最坚实的后盾,千万别和辅导员闹翻,在不涉及到自己原则的情况下,能捧着就捧着。

  

最后你三方协议交了但是还想违约怎么办。能正常走程序就走程序。如果实在不想交违约金啥的。你可以和HR来狠的,当然前提条件是你要去的公司不是什么国企公务员这种

  

1.直接不去,对,就是不去,拜拜了您,就直接以社招的身份找工作。

  

2.威胁HR,报道当天就离职,你签了三方我也会履约,但我当天就离职。

  

3.威胁HR,你不给我解约,我就去找学弟学妹网上黑你们,让你们以后招不到人。

  

最后提醒各位,还是希望大家能去正规的公司。拿什么是正规的公司呢,就是在薪酬方面能大大方方的告诉你,不藏着掖着的。比如在左边offer右边上就注明工资的,这类公司,多半也不会太差。去一下又何妨呢。

  

中字头公司啊。

  

正常有个骚操作,虽然我没用。

  

三方呢,如果丢了可以补办,补办的话,就是和学校说,然后学校在学校网站点击2-3次之后的一个旮旯公示,或者当地报纸公示,然后2周还是1个月没有音信就可以重新补办一份三方。学校当然是相信学生的,你说丢了学校就走流程,然后……

  

当然,理论上讲,公司是可以用这个三方和学校沟通的,再当然,我没见过哪个公司这么干。

  

之前我媳妇签了一个国内某公司的三方,违约金是第一个月工资的80%(据说是左边法律右边规定)。

  

然后,有了另一个外企的左边offer右边,这时候就纠结了。

  

1)什么时候告诉上家?因为越往后人家越不好招人,很多时候你看4,5月份还招人那种都是公司被爽约了;

  

2)违约金的问题,嫌贵。

  

差不多年后告知前公司的吧,有点忘了具体时间了,接下来就是违约金扯皮。

  

对了,外企不签三方的(三方是保护学生利益的),人家说,如果你有要求,可以给你签,但是公司没有签三方的需求。这时候就主动了一点,因为我们不需要新三方,就不涉及解约了。

  

然后就和那个公司的人事聊(有个刚入职没几年的,还很nice)。自己刚工作没经验(真没有),balabal的……

  

最后呢,我们写了个解约声明,然后公司解约了,没收违约金。当然,现在如果有同学要去的话,我还是会推荐,那个公司还挺有潜力的,而且能解决户口。

  

所以,卖惨(否则你不会纠结这钱了,我没有别的意思,刚毕业都这样),多联系人家,态度第一点,然后顺利saygoodbye。

  

更新一下:

  

有知友说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是无效的,这个我之前并不了解,吼吼。

  

呵呵,好久看不到这种人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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