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将走向社会,是人生的重要节点,暂时没有能力买房、工作单位也没有集体户,能否在苏州就业、落户、发展?如何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技能?如何办理档案转移?一到毕业季,找工作、转档、落户烦心事一箩筐。针对毕业生们的这些“烦心事”,市人才服务中心精心整理“20问”,为毕业生们答疑解惑。同时,该中心提醒广大毕业生们:该办好的事情办好,不为以后留下遗憾、难题,给自己今后的工作和事业打下一个良好基础。
落户>>>
暂时没有能力买房、工作单位也没有集体户,如何在苏州就业、落户、发展?苏州人才服务中心提醒:可以暂时落户在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
1.哪些毕业生可以落户在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
凡工作单位注册在姑苏区范围内,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已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学生档案已由学校寄(送)到苏州人才服务中心的应届毕业生,可由工作单位申办落户手续。
2.落户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口需提供哪些材料?
落户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口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省外的附户籍准予迁入证明)、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等。
3.落户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口的具体流程?
①鉴证(备案):单位或个人注册、登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备案》平台(网址:填报个人信息→单位或个人带“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到苏州人才服务中心大厅1-4号窗口,办理就业协议书备案(鉴证)手续。
②派遣:毕业生凭已加盖备案(鉴证)章的“就业协议书”返校办理就业报到证、档案转移及户籍迁出等手续。
③报到: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到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厅1-4号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④户籍迁移:
就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在学校办理派遣时,由学校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就学时户口未迁往学校的:
省内户籍:凭已加盖毕业生报到章的“就业报到证”,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省外户籍:凭已加盖毕业生报到章的“就业报到证”到迁入地行政服务中心(或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再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⑤落户: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省外户籍附:准予迁入证明)、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等材料到苏州人才服务中心大厅1-4号窗口申办落户手续。
4.落户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后,如何更换居民身份证?
直接带原身份证到桃花坞派出所办理更换手续。
5.落户在人才集体户有户口簿吗?
集体户不单独设立个人户口簿,如因办理有关手续需要使用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出具含有户口首页和本人内页的户籍证明,再到桃花坞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
档案>>>
6.哪些部门可以保管人事档案?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外,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管理人事档案。非上述单位工作的人员应当委托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其人事档案。
7.毕业时,学生档案该如何转递?
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毕业生档案亦可由学校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8.考上了公务员,档案应该寄送到哪里?
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单位(或部门)录用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送至相应录用的单位保管。
9.与非公企业签约了,档案该寄送到哪里?
毕业生与非公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后、应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协议备案手续,其人事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送至相应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10.暂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暂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往原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目前,户籍在姑苏区范围内、暂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由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接收。户籍在苏州市其他区(县)、暂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应转递至户籍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11.毕业后准备去国外留学,档案该如何处理?
毕业后准备去国外留学的,可在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委托保管手续。
12.毕业后赴外就业,档案该如何处理?
到市区以外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将档案转到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就业地不接收的,可在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委托保管手续。
13.怎么才能查到我的档案已到苏州?
如您的档案已寄送到苏州,您可以登录苏州人才公共服务网进行自主查询,查询网址:
长期未到档的,请直接与毕业院校或原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查询。
14.今后学历、工作经历变动,需要补充档案吗?
档案是珍贵记忆的相册、完美人生的写照,也是个人职业发展、维护权益的最好佐证。不论是用人单位或个人,在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取得最新学历或职称、原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等时候,都应及时到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信息和材料的更新手续。
就业>>>
15.什么是就业流程四步走?
寻找工作:通过招聘网站、现场招聘、校园招聘等多种形式,寻觅你心仪的工作岗位。
签订《就业协议书》:凭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携带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至当地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返回学校开具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明。
办理报到手续:须携带报到证去单位报到,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明至当地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完成档案转移及户口迁移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手续,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16.求职应聘要留心什么?
培训圈钱、缴纳招聘组织费用、只试用不录取、税前税后工资差距大等,这些都是招聘骗局。为了防止就业诈骗,一定要登录正规网站,参加政府机构组织开展的现场招聘会。苏州市高校毕业生公益专场招聘会每周一上午8:30-12:45在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举办。每年春夏两季还将举办高校毕业生大型专场招聘会。
17.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区别在哪?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谨慎签订。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关注违约金和备注栏,合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组织各类高校、职技校毕业生离校后一时难以就业的人员,进入政府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3——6个月的工作见习(最长不超过一年),享受政府补贴,积累工作经验的制度。
18.哪些人能参加就业见习?
①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本市户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
③本市户籍未实现初次就业,年龄在16-2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的登记失业青年。
19.见习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①生活补贴:见习学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享受见习单位给予的生活补贴。见习基地按照每人每月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标准享受政府给予的见习补贴。
②商业保险补贴:由政府按自然月每月统一为见习学员购买综合性商业保险。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可根据《商业保险协议》进行理赔。
③带教补贴:见习基地的带教老师根据带教见习学员人数按照每名见习学员每月15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给予的带教补贴。
④留岗奖励补贴:对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一个自然年度内达50%以上的,且与见习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留用一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奖励补贴。
20.如何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工作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信息。就业见习岗位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申请见习者根据本人意向选择见习岗位,与经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双向选择,双方通过双向选择达成见习意向。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就能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来源:姑苏晚报;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