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如果出现了丢失的情况,那就不会再补发的,但可以出具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效力,下面就是详细的补办流程。
(1)需要拿着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去毕业生省所在的招考办进行补办毕业生登记表的申请,上面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加盖公章。
(2)自考毕业生携带上述材料到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
(3)如为亲友委托办理,需出具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4)以上材料均需影印件一份,由省考录办留存。
(5)2006年以前毕业的应试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主考学校自考机构或档案馆出具的毕业生花名册复印件一份,免冠寸照一张。
注意:
补办的《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作用都是一样的,大家不用担心补办好的没有用之类的问题。
如果你在办理的过程中,发现有些问题自己没有办法去解决,或者是没有时间去处理的。可以直接找长沙帮帮团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帮你去处理个人档案丢失的补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