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本文共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
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元。
(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租金补贴
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_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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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6、返乡创业农民工;
7、网络商户;
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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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
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
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
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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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残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昨日从市残联获悉,为了让残疾大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本市对用人单位新招用普通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的给予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对残疾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元的创业补贴。
用人单位新招用普通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的,结合签订合同期限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总额的50%至60%给予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以前用人单位在招录残疾大学毕业生时,无论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只给予一次性补贴6000元,新政策后,若用人单位招聘一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残疾学生就业,合同期满3年可获得3万元左右的就业补贴。
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创办企业的,本市给予元的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后以个人名义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费的,给予75%的补贴,最高可享受6770.76元的保险补贴。
3.申请材料。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项目应提供:本人(项目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高校对学生入驻时间及孵化情况的证明材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详见附件1)。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团队创业的还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含学生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号码)。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站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4.审查和资金拨付。
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定期召开专家评审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参与,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初审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校(校区)将申请材料、评审意见、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审核,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由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发放至创业大学生个人账户,不得发放现金。
三、加强信息管理
(一)高校基本信息备案。
各在蓉高校应于12月31日前填写《创业补贴经办机构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交市就业局创业促进处备案,市就业局将备案信息录入《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
(二)补贴对象信息录入。
各在蓉高校(校区、创新创业平台)在向区(市)县就业局申报创业补贴前,应将拟享受补贴创业项目、实体信息录入《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
(三)信息审核及发放。
高校(校区、创新创业平台)所在地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在《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内进行审核和资金拨付操作。
(四)信息系统更新。
市就业局定期将《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内数据与《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作信息交互,实现省、市就业信息系统中创业补贴的信息一致。
四、加强资金预算
各高校(校区)要明确负责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于每年10月底前向所在区(市)县就业局申报下年度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详见附件3),各区(市)县就业局将上述资金纳入本地区大学生创业资金使用计划,于每年11月15日前送市就业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计划请于月4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人社局根据各区(市)县计划,综合下达资金预算。
五、推动工作落实
市教育局将把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市属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鼓励市属高校争创创业示范园区。市就业局将加强与各高校工作联系,推动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1.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对象及条件分别是什么?
答:创业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已在杭州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项目为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类项目。具体为以下三类:
(1)本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后两年内(以工商部门名称预登记为准,但不包括名称预登记六个月延期,下同)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②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外地生源
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
②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③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3)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毕业后两年内在市区注册公司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⑤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方式分为哪几类?
答:资助方式分为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商业贷款贴息主要是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1万元;项目无偿资助主要是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分为2万元、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四个资助等级。
3.届、届高校毕业生于创办企业的,能否申请创业资助?
答:根据《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及其操作细则的规定,资助对象为本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外地生源在杭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在市区注册公司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才能提出申请。毕业后两年内是指20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算起的两年。因此2005届、2006届高校毕业生年创办企业的不能提出申请。
4.获得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后,创业资助资金是否需要偿还?
答: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都是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无偿资助,不要求偿还。但资助对象获得资助后要接受有关部门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5.除创业资助外,我市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在杭自主创业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两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此外,杭州市政府专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鼓励国内外创投企业在杭州发展。大学生来杭注册设立并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将得到相关部门向创业投资企业的积极推荐。获得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创业企业,可获得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跟进投资。
6.有哪些渠道可以了解高校毕业生创业相关政策?
答:可登录杭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hzsrsj。gov。cn),进入创业就业专栏查询。申请受理咨询,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0571-。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
自10月5日起,在带岭区辖区范围内,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三、申报材料
创业主体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者毕业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申报或纳税凭证和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四、办理地点:带岭区就业服务大厅
五、联系电话: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吸纳1人就业给予3000元补贴。
三、申报材料
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者毕业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和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初创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四、办理地点:带岭区就业服务大厅
五、联系电话:
创业扶贫奖励补贴
一、申报条件
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农民创业主体,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
三、申报材料
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农民创业主体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创业扶贫奖励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创业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四、办理地点:带岭区就业服务大厅
五、联系电话:
黄浦区
补贴对象:
申请并获得房租补贴的创业组织(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
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吸纳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为黄浦户籍的,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再增加每人每年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2800元。
2、以创业组织在注地实际发生的租金为限,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本创业组织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个月可以计入补贴人数范围。
补贴期限:
享受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注册登记(认定)起的三年。
静安区
补贴对象:
在静安区新创办的小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补贴标准:
园区外――市级房租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
园区内(经区人保局认定)
街道开业园区――市级房租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另享受区级房租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
静安创业园区――市级房租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另享受区级房租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符合带动就业标准的,另可享受叠加优惠政策
补贴期限:
期限3年(以实际支付房租为限)。
徐汇区
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的劳动者在本区注册登记18个月以内的小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
补贴标准:
根据创业组织在注册地实际发生的租金为限,以当年实际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人数和年度从业人员人均房租确定,但年度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人均补贴最高不超过2800元。同时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再给予房租补贴金额30%的补贴,最大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付金额。
补贴期限:
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本组织连续用工和缴费满1个月可以计入补贴范围,按实际月份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注册(认定)起的3年。
闸北区
补贴对象:
对本区户籍青年(35周岁及以下)开办的初创期小企业,并入驻闸北青年创业园区,劳务派遣类小企业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除外。
补贴标准:
按照园区场地的实际租金,其差额部分由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房租差额补贴”,“房租差额补贴”与市政策的房租补贴同步申请。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虹口区
补贴对象:
初创期创业组织。
补贴标准:
可根据招用本区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及其稳定就业情况,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招用本区户籍失业人员,给予每人每年2400元的区房租补贴,其中招用本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失业青年、残疾人和军嫂的,再增加每人每年房租补贴2400元。法人参照本区户籍人员执行。房租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创业组织实际发生的租金额。已申请市房租补贴的创业组织,市、区房租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其实际发生的租金额。
居家创业、网上创业类创业组织租用非商业用房作为办公场地的,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注册登记起的36个月。
长宁区
补贴对象:
1、本市户籍劳动者及毕业两年内的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长宁注册且处于初创期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
2、获得长宁高校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且在长宁注册的创业组织。
补贴条件:
凡经营活动期限满6个月,并按租赁协议正常缴纳房租的创业组织,可按实际安置本市从业人员人数,申请房租补贴。
补贴标准:
平均租金低于每人每年4000元的按实补贴;平均租金高于每人每年4000元的,给予最高4000元补贴。
补贴期限:
自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补贴期限为三年。其中,系长宁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创业组织,自首次申请补贴之日起计算。
杨浦区
补贴对象:
注册、经营、税收落户在杨浦区的小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
补贴标准:
根据创业组织当年从业人员人均房租金额及从业人员中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确定,年度人均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补贴额度以创业组织注册地实际发生的租金为限。
补贴期限:
自创业组织注册登记起最长不超过的三年。
浦东新区
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市民创业者、毕业5年内的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在本区依法注册登记成功创办微型小型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除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含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带动本区户籍劳动力就业的创业组织。
补贴标准:
由本市户籍市民创业者新创办的创业组织,租赁符合条件的经营场地,开展合法经营,按其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的人数及其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500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享受同等补贴。
由毕业5年内的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创办的创业组织,在创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基地或其他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场所开展创业的,按其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的人数及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天每平方2.5元的房租补贴,享受补贴的面积人均最高10平方米,总计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三年。
普陀区
补贴条件:
(1)符合市级房租补贴申请条件;
(2)自1月1日起入驻本区经认定的创业园区且实地注册经营;
(3)享受市级房租补贴不足实际房租金额的50%。
补贴标准:
参照市房租补贴标准另给予补贴,市、区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房租金额的50%。
宝山区
补贴对象:
本区各街镇开发的,设立在本区的创业场地;
创业场地分为区级和街镇级,由各街镇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经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和市开业指导专家团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共同认定,具体认定办法另定。
补贴项目及标准:
1.区级创业场地孵化基地开办费补贴
街镇自主开发创业场地经认定为区级创业场地的,对区级创业场地中的孵化基地给予开办费补贴,根据孵化基地的实际开办费用由区财政给予50%的一次性场地开办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区级创业场地孵化基地租金补贴
街镇以租赁方式开发区级创业场地的,对区级创业场地中的孵化基地给予房租补贴,根据孵化基地实际支付租金由区财政给予50%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为2年,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街镇利用自有房产开发区级创业场地的,参照执行。
1、大学生返乡创业补贴
对于大学生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的,如果创办实体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3万元,大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小额贷款,额度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于合伙经营的,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能够获得10万元的贷款额度,国家按照标准给予50%的贴息。
2、畜禽养殖场建设补贴
养殖业是比较致富的行业,国家对于达到千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和万头生猪养殖场的,会直接给予补贴50万元,一个牛位补贴1000元,一个生猪位补贴100元,奶牛养殖场还会按照挤奶设备投资额给予15%的补贴。
3、加工企业补贴
对于农产品销售额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还有能够提供优势农产品新优种子种苗在本市年应用达到一万亩以上的企业,或者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种养殖生产型企业,国家都会对应的给予一些奖励。
4、蔬菜种植补贴
对符合条件、确定发展且有企业带动的蔬菜生产基地,按每亩2000-3000元的标准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而且对于蔬菜钢架大棚建设每亩补贴60%。
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具体创业补贴政策大家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创业的农民在申请创业补贴的时候,需要向当地的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扶持补贴,依法提供法人、实际控制人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近6个月经营记录,还需要提供农民技能水平证书,提交相关的出资或入股证明后,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或所创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1、创业者使用的是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保证正常经营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并在持续营业。
2、每个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至此,关于农村创业补贴政策的详情介绍就到这里了,疫情当前,农民失业率正在不断提升,返乡创业的农民也越来越多。国家对于这部分人开始大力实行创业补贴政策,不过创业者需要满足经营6个月以上的原则,才会给予发放补贴,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国家还会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这对于创业者来说,短时间内就解决了就业压力,而且还有生意可做。你们那有申请到创业补贴的农民朋友吗?想创业的农民朋友可以多多向他们请教申请经验!
现在农村大学生创业有补助吗?政策是怎样的?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1.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2.重奖创业示范平台:大学生创业平台在评估当中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的,就可以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如果是直接购买已开发或者是租赁闲置楼盘作为平台创业,就可给予200万万元,这是最高的标准。
3.开展针对性培训:像我国的上海市更是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4.可申请贴息贷款:在这两年当中,国家为了促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学生到农村创办以非营利为目的创新创业项目,可以列入到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范围。并且还能推荐全省的重点扶持对象,具有领军潜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学生新创企业。创业者的资金可以有新创企业来推荐获得资金。
现在农村大学生创业有补助有什么条件?
1.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2.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3年内免收和暂停各类收费,并按照企业实缴地方税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2万元。
3.需要提交的内容:注册营业执照,项目报告,毕业证明,公司股东状况,创业培训证明,创业担保证明,法人资料等。一般情况下是到劳动保障厅先进行创业培训,然后他们会指导你去办理。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锦
1.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2.对城乡劳动者到定点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可根据培训人数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3.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4.见习期间,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其中政府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5.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从事公共管理、社会服务以及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其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
7.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核定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8.在校大学生和城乡劳动者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9.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实行50%贴息。
10.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租金补贴。
1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企业,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条件和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12.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可上浮20%。
13.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按规定享受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扶持政策,其中在省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可享受创业地相应的人才扶持等政策。
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各地的具体实施细则、条件和标准有所不同,申请前请向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详情。
杭州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杭州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扶优资助。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资助。享受场地补贴满三年的成长型大学生创业企业,如果三年内年均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且年均纳税超过5万元,可再享受三年场地补贴。参加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并入围大赛400强的项目在杭州落地转化,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最高100万元的无偿资助。向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或租房)补贴,其中,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大学生见习训练对象扩大至毕业学年大学生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小微创业园,给予每年5万至10万元的主办方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宁波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给予1万元的创业者社保补贴和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生,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对毕业内、在甬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对市级大学生就业实践示范基地给予每家3万元奖补。每年评选10位创业新秀,给予每人10万元的奖励。
温州对于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每月给予毕业生3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的就业补贴。将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的高校毕业生放宽到毕业10年内,将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
湖州在校大学生实训(实习)期间,给予生活补贴。对邀请来湖参加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大学生给予相应补贴。对新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购房或租房补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创业大赛获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对初次创办本市十二大重点产业企业的,相应提高创业补贴标准。企业参与政府部门组织招才引智活动的,给予相应补贴。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提高补贴标准。根据引才活动成效给予人才工作站奖励经费。
嘉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符合嘉兴市“八大千亿”产业领域创业,给予三年6万元的创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回(留)禾初次进入我市“八大千亿”产业领域的企业就业,给予就业补贴。将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3000元。将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的安置对象从“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到“重点人员”。
绍兴放开落户条件,明确高校毕业生来绍可以先落户再就业。对新引进到绍兴企事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35万元的.房票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集聚示范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大学生创业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将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高到每人3000元。
金华高校毕业生来金成功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元创业补贴及一次性6000元租房补贴,在市区购房的享受人才购房相关补助政策。对创业大赛项目给予奖励资助,一般项目奖励1000至3000元,优秀项目奖励3000元至2万元,落地项目资助5万至30万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可享受3年的社保补贴。
衢州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给予每孵化1家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将高层次学历高校毕业生的补贴,从原来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按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和1万元。
舟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舟创办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并享受全额贴息。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新增研究生学历的就业补助,毕业5年内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到舟山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00、5000、8000元的个人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调整为按企业给予的见习补助予以1:1配套,最高每月1200元。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毕业学年起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不限户籍。
台州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符合条件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和3年社保补贴。对评为省级、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5万、30万元补贴。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公共服务面积部分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补贴。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或企业,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对经认定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对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创业服务活动,可按实给予最高每场2万元的创业服务补贴。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大赛获奖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万、8万、5万元的奖励。
丽水给予市级创业园3年每年不超过15万元的建设补贴。对获得市级创业示范园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给予市本级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培训示范基地一次性补贴。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申请对象,在贷款期间可按规定额度申请贷款贴息。对在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按相应评价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并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引进扶持政策。
杭州市人才局0571-
杭州市就业局0571-
宁波市就业局0574-
温州市就业局0577-
湖州市就业局0572-
嘉兴市就业局0573-、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失业处0575-
金华市就业局0579-
衢州市就业局0570-
舟山市就业局0580-、
台州市就业局0576-8858
丽水市就业局0578―、
(八)我市开展的大学生创业培训有哪两种形式?收费么?
答:我市开展的大学生创业培训有SYB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两种形式,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其中一种。高校在校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是免费的。
(九)什么是SYB创业培训?
答:SYB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的创业能力培训。其实质就是培养“小老板”,是对小企业创办者开业和经营进行的培训和指导。目的在于通过培训激发学员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员掌握创办小企业的科学方法,提高创业水平,增强创业能力,从而在解决创业者本人就业问题的同时,带动更多的人员就业。
(十)什么是创业实训?
答:创业实训是根据我市创业培训需要,于2014年由泸州市就业局引进开展的一种创业培训新模式。创业实训内容包括创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模拟经营训练两个模块,学员将在创业实训讲师的引导下学习创业理论知识,并利用培训软件模拟开办和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企业,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培养创业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创业能力,为将来实际创业打下基础。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一)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什么补贴?
答:一是凡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15年底。
二是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给予什么政策扶持?
答: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为期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向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按规定向所属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就业见习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哪些就业政策补贴扶持?
答:一是对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对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我市现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执行,由本人向失业登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二是凡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半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就业所在地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3000元。
三是对毕业年度内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申请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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