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历人群历来是人才引进中的中坚力量,也是落户需求最大的群体。青岛人才引进新政已于5月2日正式开始实施,想落户青岛到底应该怎么办理。户籍无忧小编专门整理了一份指南供大家参考。
条件: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非全日制提供学士学位也可以办理)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提供)
4.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提供)
5.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派遣期内毕业生提供)
6.《人才引进申请表》
7.若落集体户的需提供无法证明(青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单位提交申请,向所在区人社局或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未落户就业单位的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本人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户籍无忧有市南区集体户口可供挂靠。
同时未落户就业单位的还需调转档案
办理落户
申请人员接到准予左边落户通右边知后,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1.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落集体户的,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5.本市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户口已落入学校集体户的,须到学校集体户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