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入学须知

报到时间:2017年9月7日(星期四)全天报到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报到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校园卡注册,已安排宿舍的新生到宿舍刷卡注册,未安排宿舍的新生到学院刷卡注册。1.录取通知书2.身份证(遗失者须持户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临时校园卡4

本科生入学须知

  

报到时间:2017年9月7日(星期四)全天

  

报到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

  

报到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校园卡注册,已安排宿舍的新生到宿舍刷卡注册,未安排宿舍的新生到学院刷卡注册。

  

1.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遗失者须持户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临时校园卡

  

4.户口转移证明(除定向就业学生和上海市常住户口不予迁入户口外,其他自愿迁入户口者)

  

5.党团组织关系(定向生可不将组织关系转入)

  

6.近期半身一寸照片12张

  

请于8月31日前完成【个人信息录入】。

  

1.团组织关系:团员请自带团员证,入学后以学院为单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2.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要求:党员新生入校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报到时交至所在院(所)。

  

(1)外省市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省(市、区、县)委组织部、省(市、区、县)教育工作委员会或高校工委等开出,介绍信抬头写明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委员会,由某某单位去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注:自行携带此介绍信直接到学校报到,不用到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办理有关手续。)

  

(2)上海市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本单位所属区(县)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抬头写明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1.上海地区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异地考生(高考生源地与户籍地不相同的学生)不予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外省市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必须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办理户口迁移,过时不予办理。

  

3.迁移证填写规范要求:迁移地址栏必须包含”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字样;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出具户籍证明,证明上必须注明无身份证的原因)上相同的内容填写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除直辖市外必须填写至两级,即填写至**省**市或**省**县;迁移证上的内容填写要完整,不得涂改,章印要齐全。落户地派出所:五角场派出所。

  

4.请准备迁入户口的新生认真查看【迁移证范本】,严格按规范格式准备迁移证。

  

5.入学报到后,准备迁移户口的新生须登录上财门户,进入【应用中心】-【安保服务】-【户政服务】-【户口迁入】,发起申请,仔细阅读”申请须知”并按要求准备迁移证,等待辅导员通知上交迁移证。

  

6.所有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7.户口迁移期间,个人户口信息处于空窗期,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唯一凭证,如遗失无法补办,务必妥善保管。

  

8.保卫处户政受理咨询电话:

  

8月16号起,新生可查看【住宿安排】。相关文件:【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和【各学生宿舍楼基本配置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和住宿费为一学年一收,普通专业本科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中外合作项目专业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900—1200元。请新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所收到的借记卡(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五角场支行)至当地中国银行网点开通银行卡,于8月31日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银行卡中,并于报到当日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交至所在院(所)。

  

未收到银行卡或因故无法开通银行卡的同学(如:港澳台学生)请在报到当日现场刷卡或现金缴费(借记卡、信用卡均可)。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要将生活费存入所发中国银行借记卡,以免误扣。

  

中国银行上海市五角场支行联系电话:021-、021-;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宾路30号(五角场万达广场内)。银行卡使用说明参见【中国银行长城财大联名借记卡使用须知】。

  

2.医疗保障费

  

请9月8日前务必如实填写【入校前病史采集和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否则将不能参加新生体检!大学生医疗保障主要由“居民医保”和“补充医保”组成。2017年上海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110元/年(一年一缴,自愿参保),大学生“补充医保”缴费标准100元/年(按学制一次性缴付,自愿参保,且须参加“居民医保”方可参保)。具体内容请在填写“入校前病史采集和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时,仔细阅读页面上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参保须知】、【大学生补充医保给付范围】。

  

3.教材费

  

新生自愿购买教材,具体参见【2017级新生教材缴费及领教材地点安排】。

  

4.生活用品费

  

新生自愿购买,需学校帮助订购生活用品的新生于8月25日前按流程订购生活用品,参见【生活用品微信订购操作流程】,详情请咨询021-。

  

5.其他费用

  

新生来校途中的各种费用自理,异地存款的手续费自理。请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和证明材料,切勿遗失。

  

1.托运行李时,应贴上上海财经大学的专用“行李标签”。

  

2.新生凭行李托运单和本人有效证件,于9月6日-9月8日到国定校区体育馆一楼指定区域领取。

  

3.领取时间:9月6日14:00-21:00;9月7日08:00-21:00;9月8日10:00-15:00。

  

4.咨询电话:021-。

  

1.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准予办理入学手续,实现”先注册再缴费”,同时在”绿色通道”办理点提供助学贷款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

  

2.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推行的一种信用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全部补贴,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学生全部自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本科生8000元/年、研究生元/年(学费和住宿费合计不足本标准的,按实际情况申请),毕业后13年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详细介绍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背面介绍(已随录取通知书寄送)。

  

(1)校园地助学贷款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审核通过,请在开学初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参加认定,并于入学后关注学生处发布的相关申请通知。

  

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要求同上)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上海财经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有清晰的盖章证明方可有效(该表已通过录取通知书中寄送)

  

(2)生源地助学贷款

  

来校前在生源地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报到后一周内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只要交证明部分,虚线以下部分请撕下由学生个人保存)交至学院辅导员处,各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弘毅楼勤工助学科进行网上系统确认。

  

3.其他资助说明

  

在校期间需要申请各类困难生资助项目(含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认定申请以自愿为原则。学校每学年初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本科生认定申请方式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暨困难认定申请表》(录取通知书中已寄),到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能够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开学初交至所在学院。

  

(2)报到后,自愿申请认定的学生,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信息平台,提出认定申请(认定年度选择2017-2018年度),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上海财经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暨困难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进行系统提交的申请作为无效申请处理。

  

政策相关说明请参见【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介绍】和【勤?助实践中心简介】

  

2017年本科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校园卡为临时校园卡,卡内含有9月份的补助资金,以便开学报到刷卡注册及校内消费。临时校园卡有效期至10月30日,新生入学体检期间,学校在健康服务中心组织采集相片信息,用于发行正式校园卡,请新生务必参加。未在体检期间采集相片信息的同学,请于9月20日前自行前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088号(龙邸大厦)310室采集相片信息。正式校园卡于10月发放,具体时间、发放另行通知。

  

1.有兵役登记证的同学请携带兵役证及兵役证复印件。没有兵役登记证的到校后根据武装部的通知进行网上登记。

  

2.9月17日后,登录注册易班账号。

  

3.9月5日前,提交【新生海外学习问卷调查】。

  

4.新生可自愿加入”上海财经2017级本科生”()新生QQ群,申请时需备注学院和姓名,以便核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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