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条件:
45周岁以下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申请),未通过市人社局核验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查询打印)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6、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
7、《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8、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
9、亲属关系佐证材料(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10、集体户首页(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原件)
有房落户房子上,没房子落集体户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