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武汉又放大招,发福利了!
11日,武汉正式发布留汉大学生毕业落户、住房、收入新政!
《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关于发布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的通知》3份重磅文件出台了!
众成周知,
武汉是当之无愧的“大学之城”。
89所大学130余万在校大学生,
一直是让武汉人引以为豪的一件事。
就在今年的8月26日,
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曾说过
“让百万大学生留在武汉,不是一句口号。”
他还透露,
武汉近期将推三大核心工程,
将武汉打造成“大学生最友好城市”,
确保5年留下100万大学生!
如今时隔仅一个多月,
这些对留汉大学生重大利好的政策正式出台,
实在是让大家
生活在武汉简直不要太幸福!
忍住!别激动,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
首先,第一大招
让你直接落户武汉!
凭毕业证,你就是“武汉”人
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接着,你关心的购房、租房,
也帮你争取到了超级福利!
低于市场价20%买房、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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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建设和筹集250万平方米以上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其中,大学毕业生安居房85万平方米,以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大学毕业生租赁房165万平方米,以人均租住面积20平方米为主。让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
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推行“共享厨房”“共享洗衣房”和“共享客厅”等共享模式;租赁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确有需要的最多可延长2年,延长期内租金标准按照市场价格执行。购买商品房或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后,应退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确需出售的,完全产权大学毕业生安居房由原出售人按届时市场价80%回购;共有产权大学毕业生安居房,由共有产权人按产权比例以届时市场价80%回购。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还有,你最心心念念的薪水酬劳!
薪酬直追一线城市?
此次新政确定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专科生最低年薪4万元!
本科生5万元!
硕士生最低年薪6万元!
博士生最低8万
薪酬水平是大学生选择就业城市和工作岗位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武汉在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此次出台的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总体水平在同类城市中位居前列,同时远高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中,大学专科生年薪是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近2倍,博士研究生达到近4倍。
还有不明白的?
没关系,为你一一解读!
此次的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有何新突破?
今年以来,武汉一直在积极探索“门槛最低、手续最简、机制最活”的系统化户籍改革新模式,此次新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
二是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三是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
有什么措施确保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的30%)?
让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的30%),不是要政府买单,更不是简单的补助补贴,而是通过创新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开发建设和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大学毕业生租赁和购置成本。
一是综合运用金融、土地、投资、减费等多种举措,向改革和市场要效益,降低大学生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
二是鼓励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作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鼓励引导从“做产业”变为“做事业”,从要经济效益变为要社会效益;
三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开发和销售模式,推行共享厨房、共享洗衣房、共享客厅等共享模式,鼓励企业拓展市场运营增值空间;
四是坚持新建、配建、改建并重,通过建设“长江青年城”、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试行共有产权房等举措,加大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哪些人可以申请租购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
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我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未婚大学生的家庭指本人及父母;已婚大学生的家庭指大学毕业生本人、配偶及子女,不含父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最低年薪标准适用范围?
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适用于在武汉地区初次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学专科生、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用人单位主要包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满后的最低年薪项目包括每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和奖金等货币化收入。上述收入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
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由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随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发布。
如何推动落实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一是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全面广泛准确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倡议推动用人单位积极执行最低年薪标准,促进大学毕业生留汉就业。
二是支持市属企业作出表率。市属国有企业在积极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同时,将会率先执行最低年薪标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据市工商联、市总工会了解,一批骨干民营企业和知名外资企业也会积极为大学毕业生提供高水平薪酬。
三是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作力度。在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中突出有关薪酬水平的条款,增加用人单位对员工给付薪酬的约束力。
这么多的福利向你们袭来,
意不意外?!
惊不惊喜?!
来吧!武汉欢迎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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