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山日报
1月13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告,针对《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发放政府津贴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
?申领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据介绍,该项人才新政要求申领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基本条件,分别为:
●具有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2015年6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国外学位);
●提交申请时仍在我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按规定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另外,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也可以申领。一是毕业5年内(2015年6月后)曾在我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我市再回到我市非公有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二是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我市的,在我市非公有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1年。
?具体怎么申领?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怎么申请?《征求意见稿》要求,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由本人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发放该项补贴,不可由他人代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年受理申请。具体申领方式为,登陆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根据公告指南网上申报。
?按分步分批原则进行发放
据介绍,该项人才新政拟从2020年3月27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按照分步分批发放津贴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1年受理发放201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②2022年受理发放2016、2017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③2023年受理发放2018、2019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④2024年受理发放2020、2021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⑤2025年受理发放2022、2023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⑥2026年受理发放2024、202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每年补贴具体受理和发放时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为准。2027年后受理发放原则另行制定。
?补贴金额:每人一次性1万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可获1万元政府津贴。该项津贴由市、镇(街)两级按现行财政分成体制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