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淄博工作、创业的小伙伴们有福了,你们赶上了新政策发布的好时候!
符合条件的你还会收到一大笔补贴哦~从待遇到落户到工作,甚至是配偶和孩子的问题,都考虑到了。
详情如下:
日前,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发布会上,被誉为淄博市人才政策最强版的“淄博人才金政37条”发布,部分政策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新规!本科生补贴12万!博士补贴54万…近十万毕业生有福了
人才政策升级
“淄博人才金政37条”内容主要体现在提标、松绑、创新三个方面:
一是提标。主要是对部分原有政策支持标准进行提升。比如,提高对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等人才的支持标准,一次性支持分别由原来的100万、50万,提升到现在的300万、100万。
二是松绑。主要是对用人单位引才用才体制机制进行突破。例如,开展“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给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打破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对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双一流”、全球排名前300海外高校的毕业生,符合录用条件,经现场面试考察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签约录用。
三是创新。主要是对原有政策盲点进行补充。比如,树立平台思维,加大对淄博市企业在外研发机构平台的支持,对于吸引高端研发人才难度大的企业,鼓励到外地设立研发机构本地转化成果。
图片来源:鲁中晨报
设立人才专项事业编
此次淄博出台的政策在人才编制管理方面突破力度非常大,设立人才专项事业编,对人才的用编需求,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对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
二是对于引进国内顶尖名校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单位编制数量限制。
三是对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
四是对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事业单位职工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的原则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五是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对口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各层次毕业生支持力度大幅度提升
在博士支持方面,培养和引进同样支持。原来只对新引进的博士进行支持,现在对淄博市企事业单位自己培养的博士同样进行支持。企业和事业单位同样对待。新政策中,将企业和事业单位博士支持标准拉平。支持标准同步提升。提高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支持标准和年限,总支持资金由原来的34.4万提高到54万。
在硕士生、本科生支持方面,对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支持标准也同步提升。其中,硕士研究生,由只对引进硕士生扩展到自己培养的硕士生,由只面向双“50强”企业扩面到全市所有企业,3年内每月发放2000元补贴延长到5年,购房补助由3万元提升到8万元,总支持资金也由10.2万提高到20万;对于本科生,原政策是对所有企业本科生每年给予0.6万元租房补贴,连续支持3年,新政策中每年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时间延长到5年。购房补贴也由1万元提高到5万元,总支持资金由2.8万调整到最高达12万元。
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淄博市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淄博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按照学士本科生政策给予支持。
保障不同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
通过政府投资筹建、市场化运作、用人单位自建三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大批量建设租赁型和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不同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人才公寓的保障对象为淄博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符合淄博市相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2020年全市计划筹建人才公寓不少于2000套,其中:市级不少于500套、区县不少于15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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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放眼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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