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成都可通过人才落户(本科以上学历落户)积分落户(积分达到落户条件可落户)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扩展资料:
2017年12月31日前已购房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市内迁移等政策不受新政影响,请大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办理户籍业务。2017年12月31日前,市外人员已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仍可按原购房时间的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2018年1月1日起,应届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生,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申请左边落户成都右边,往届生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落户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市公安局发布成都户籍新政常见问题解答
毕业院校不限、落户可自由选择区县!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7.19日下午召开的“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只要是普通全日制本科以及以上的青年人才,都可以凭借自己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各区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办理落户。”在发布会现场,相关负责人向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介绍。
7.20早上9点,符合条件、想在成都落户的人都可以前往成都市各区县公安局办理落户。
“刚大学毕业,没有工作,选择哪个区落户呢?”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抛出这样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落户区域的选择现在暂时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自由选择成都任意区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集体户口,再前往对应区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办理落户。
除落户外,成都还准备了一箩筐人才优惠政策,为“招贤纳才”,成都真是拼了!736个“青年人才驿站”床位、租满5年人才公寓优惠购房……
除了落户政策,成都针对外地来蓉应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结合成都产业布局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设置了22个7天以内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为符合条件的外地大学生来蓉应聘提供好便利条件。7月20日9个郊区青年人才驿站将建成投用,目前成都市共有736个青年人才驿站床位。
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
对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管理人才等,按产城一体、职住平衡原则配套租赁住房,以租赁的方式向人才开放。
对企业技术工人、产业工人等基础性人才,鼓励企业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住房(即企业倒班房)。
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为紧缺人才就医开辟绿色通道
成都将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国际医院,整合三甲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外语接待等“一对一”诊疗服务。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医院、诊疗中心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在自贸区内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直付结算服务试点。为急需紧缺人才就医开辟绿色通道。
发放“人才绿卡”,提供住房、医疗等福利
凡属成都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青年大学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建立人才绿卡积分制度,提供增值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设立“蓉漂人才日”4月最后一个周六
每年4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将成为“蓉漂人才日”,发布“蓉漂”双创指数、举办“蓉漂”高峰荟、开展招聘会等活动。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在地铁、公交、户外LED屏播放“蓉漂”形象广告片。开展“感知成都行”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实践,感受天府文化、体验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的社会氛围。
简化外籍人才停居留手续
凡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引进的外国专业人才,来蓉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在蓉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建立市场认定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机制,畅通外籍华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渠道。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蓉创新创业,可申请最长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为境外高校外籍学生来蓉实习提供实习签证。
目前成都的落户方法有两个。
首先是积分落户,具体细则如下:
1、缴纳社会保险指标,每年积10分,半年积5分;
2、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3、教育背景指标。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计算分值,其中:属于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区域、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左边加分右边。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7、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多于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10分上限、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次加2分,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指标。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9、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45周岁以下的,加10分。
其次就是本科学历落户。
希望您可以采纳。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成都市统一的落户政策,包括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购房落户、平迁落户、技能落户等。
其中成都东部新区在“人才落户”和“积分入户”两项政策上具有比较优势。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在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办证中心地址
成都市东部新区简州新城管委会7号楼(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社区警务支队简州新城办证中心)
咨询电话:028-
成都落户具体有条件落户、积分落户、其他落户三种渠道,
条件落户政策
重点大家比较关心的本科学历落户、投靠落户、蓉城人才绿卡人员进行详细讲解
1
本科学历落户
具备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大学本科毕业证;
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5.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
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有多种情况,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夫妻投靠。
具备条件:
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有效期内居住证;
5.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未满3年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技能人才落户
具备条件: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