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应届生毕业落户没有取消,只是往届生落户2018年后取消!
成都大专学历落户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而且这个时间也有缓冲期,具体我们看看成都公安局的回复!
也就是说,大家只要在12月开到入户联系函就没问题!三个月内有效!
接下来梳理一下大专学历落户攻略
条件:
1、往届大专或中专学历
2、45周岁以下
3、已在成都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市、区属国有企业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
4、单位社保三个月(办理入户联系函需要提供)
具体来说说学历要求:
工作单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登记注册:必须大专
工作单位在成都市郊区市县登记注册:中专即可
注:
1.个体经商户雇员不符合入户条件。
2.工作单位为部(省)属国有单位的办理入户咨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理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拟入户人有效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3.拟入户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拟入户人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个体经商户户主及企业法人可不提供);
5.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6.《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最近三个月);
7.《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认证申请表》(在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入户申请后,由系统生成打印)1份。
注意了:
1.经办人非拟入户人本人的,还需提供拟入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拟入户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认证”意见并签名。
2.首次办理的国有企业(含国有参股、改制单位)到市人才中心进行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才可办理业务。
备案材料为:
(1)加章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能证明单位性质为市属国有企业(或已改制,非国企)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介绍XX同志为单位专人到市人才中心接洽办理入户认证相关事宜);
(4)单位专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工作单位为部(省)属国有单位办理入户咨询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2.领取入户联系函后,应及时持联系函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入户材料至成都市(或个人房产所在区域)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3.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如发现申请人(经办人)所提交信息、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将函告公安部门提出收回《联系函》,并请公安部门按照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常见问题:
1.工作地点在成都,但就业单位仅在成都市内设了办事点而未在成都市内登记注册要求办理联系函:
不符合成都市入户要求,不能办理。
2.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固定住所,要求随迁配偶或子女:
不符合政策要求,无法办理配偶、子女的随迁。
3.本人或直系亲属已在成都市内购房并收房,要求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按政策规定,户口应迁至已购房产处(对拟落户房产面积无要求,交房即可落户)。
网络咨询及预约网址:
直接通过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s.rc114.com)提交“入户”业务申请,系统带有业务指引提示(不办理也可获得引导)。
除非注明原创,否则文章均为户口网转载于其他网络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