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的毕业季即将到临,每年这个时候,不少人因为没处理好档案而影响毕业、就业,牵扯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近日,市人才中心整理近年几类档案问题,请专家做出解答和建议。据统计,青岛市人事档案中心五处办公点档案库存总量已达62万卷,高校毕业生就业处派遣期毕业生档案已达3.5万份。
已就业四类档案问题要注意
对于很多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来说,都觉得单位会把档案的事处理好,但以下几类问题,一定要注意。首先关注档案归属,其次关注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第三改派时档案要及时转递,最后关注转正定级相关政策。
就目前国家有关政策,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县级以上党委的原国营、集体等大型企业,这些单位虽已改制,但员工档案一直由企业自管;另一类是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民营、三资等企业,目前这类单位的员工档案,需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因此,关于档案归属问题毕业生要注意:学校是否已按正确地址将档案寄出、落实档案保管单位、确认存档单位是否有档案管理权限。
春节过后,是毕业生就业、跳槽的高峰期。毕业生就业后,在档案转递时,需持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有关证明,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转递业务。提醒毕业生在提档时,注意确认是否是本人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毕业生改派手续可详询高校毕业生就业处:。
需要提醒的是,毕业生应落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尤其是学籍材料(如学历、学位、培训结业成绩表、就业通知书)、党团材料等是否齐全;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关注一下用工材料(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等)是否齐全。
“转正定级”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管理的一个概念。目前本市人员流动,已不需要办理“转正定级”,但如果向外地调动,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来确定是否需要“转正定级”。
未就业要知道档案在哪儿
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来说,档案的事更不能疏忽。根据规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派遣期内毕业生,档案一般转回毕业生生源地,这部分毕业生可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查询档案,同时要关注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派遣期内落实就业单位后,可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建议持新就业单位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档函,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存档部门及时办理档案转递。
派遣期内毕业生提取档案必须有接收单位,且办理了派遣手续。提取档案时由用人单位安排专人持报到证、身份证、提档证左边明信右边提取,不得委托毕业生本人或他人提取。
青岛籍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毕业时若无接收单位,报到证将派遣到青岛市人社局或“山东省人社厅”,档案由学校寄至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不接收自带档案;外地上学的青岛籍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学校把档案交到学校所在地的人事代理部门代为保管,报到证被派到当地的毕业生主管部门。如果毕业时报到证已派到学校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的,需到当地地级市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退回生源地手续,档案由托管部门寄至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自2011年起,派遣期已满未就业的原市内四区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实行属地化管理,全部转至原市内四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海归可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
近年来,青岛留学回国人员增长很快,而回国人员的档案保管,也成为不少海归关注的问题。
根据规定,凡具有市内三区(含高科园)户籍或工作单位注册地为市内三区(含高科园)的留学回国人员,能以单位或个人名义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存档。存档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国外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国内学籍档案等材料。
二、大学毕业生存档何去何从
毕业后档案究竟应该放到哪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目前,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一个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则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第二个是把档案留在学校。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第三个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其缺点则是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但实际上,无法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无法定级转正、无法缴纳养老保险……
转回生源地:档案回原籍折腾了一年
2005年毕业的杨谨是湖南长沙人,毕业时在北京找到一份工作,但单位不能解决户口,至于她的档案和户口该怎么办,学校、公司人力资源和长沙人才交流中心给出了三个截然不同的说法。学校就业中心让她先回长沙找个公司签三方协议,将户口直接转回长沙,档案随户口回原籍后才能领到报到证,证明干部身份。而公司人力资源主任则让她将户口档案转回长沙,直接和长沙人才交流中心签三方协议,再由公司开接收函将她的档案调回来,放在北京人才交流中心。至于长沙人才交流中心的答复是:“不能和我们直接签三方协议,要先找个公司签,我们才能盖章。最后是在北京的公司签三方协议,由公司替你直接留档案,户口可以转回长沙。”
被不同说法搅得晕头转向的杨谨最后没有选择这家公司,而是留在北京继续找工作,户口和档案被迁回长沙。1年后,杨谨在北京找到一家新公司,对方让她把档案取回来,这个要求让杨谨折腾了近一年。“手续太烦琐了,光盖章就盖了几十个,还要从学校、人才中心开证明,抽空就得长沙、北京两头跑,重回学校办改派手续、到新单位领取证明材料和调档函,跑派出所办户口、为盖章的先后顺序就得计算好一阵子。”
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将户口、档案转到生源地是指转到毕业生原户口所在地地级市的人事局。如果遇到需要转档的情况,需要事先咨询一下当地的有关部门,因为不同城市还是有一些区别,上海市则要求统一派回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津市则要求统一派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海南省则要求统一派回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
学校代管:工作已三年档案没工龄
2003年,22岁的董由申从北京一所民办高校毕业,没找到合适的工作,由于国家当时出台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由学校代管两年”的规定,他便把档案留在学校。2004年,董由申应聘到一家行业报,试用期一满,人事部让他办存档手续,一看却犯了难:由于董由申的档案一直放在学校,毕业后的履历一片空白。
按照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从持“就业报到证”到聘用单位上班开始,有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才能到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转正后即具有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其定级工资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
由于档案上的工作履历无迹可循,即使辛辛苦苦地干了一年,没有工龄、没有“三险”、没有定级,新单位也没法给他定工资标准,只能按刚毕业的大学生处理,每月工资800元,考查1年之后才能申请转正定级。
在行业报工作1年,心气高的董由申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型公关公司。他断断续续地工作了3年,但从档案上来看,工龄只有1年。档案存到人才交流中心,看似有了归属,但问题也接踵而来:养老怎么办?失业怎么办?医疗怎么办?
2006年,董由申报考了国家公务员,他担心的是,即使通过了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对最后一关——政审依然发憷。
报考之前他仔细咨询过人事部门,他的年龄、学历、身体条件等都没有问题,“有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我问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可以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但到政审的时候,究竟找谁来审呢?”董由申担忧地问,“找学校?我都毕业3年了。找单位?我正经工作过的也就1年。找人才?他们怎么可能了解我的情况?”
人才托管:户口和档案必须放在一起
已经毕业三年参加工作的小红面对记者谈起她的经历很是苦恼,“一直没把档案当回事,结果耽误了自己评职称。”原来,小红自从大学毕业后,档案就一直自己拿着没往单位交。结果去年单位开始评职称,因为她的档案不在,手续不全,所以没评上。
许小姐与北京一家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准许她的户口迁至北京。当她返回太原办理调动手续时,发现自己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还是学生档案。原来她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四处打工,档案转到人才中心后,就再也没有理会档案的事情。学生档案意味着她需要办理参加工作后的所有手续,并经过一年转正定级后才能正式调动。
老家在武汉的李萧,2001年从北京一所重点大学毕业后,由于考研错过了求职。一心留京的李萧通过中介花5万元购买了户口,和单位、学校签了三方协议,算作就业的“北京人”。但这个买来的户口很快成了“鸡肋”:由于没有人事隶属关系,单位只帮她落下集体户口,并不托管档案。而人才交流中心要求档案随户口一起走,否则不予办理。对此,李萧分析,还是利益驱动使然,“存放户口一年才收60元,存放档案每年可以收240元。”
第二年,李萧应聘到一家杂志社,档案也被单位托管到上级主管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谁知才过了半年,由于严重亏损,杂志宣布停刊,像李萧这样的合同工,档案也随着被踢了出来。就业不顺,档案总被踢来踢去,今年李萧下决心,经过努力考取了清华的研究生,但一提到户口和档案,校方和人才交流中心又有了不同说法:“学校说一旦户口迁回来,毕业时不能证明我是北京生源,求职时比较麻烦。但人才交流中心说,户口必须和档案捆绑存放,既然档案放到清华,户口就必须回去。”就这样,毕业5年后,李萧绕了一个圈子,把原先的集体户口转成临时户口,档案从学校又回到了学校。
专家:传统人事档案制度的功能在慢慢削弱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系邓绍兴教授认为,人才频繁流动,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事档案的作用被淡化,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方面。全国已有相当多的城市明里或暗里承诺高级人才不受人事档案限制,这一方面说明人才已经成为地方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人才大战的帷幕已经徐徐拉开;另一方面也说明传统人事档案制度的功能在慢慢削弱。
虽然档案的“决定性”作用在淡化,但并不意味着档案对于个人就不重要,尤其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强制推行的福利政策,职称评定、各种政审等,仍需要人事档案。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区在这方面取得突破,比如上海已取消了办理社会保险在档案上的限制,档案在外地的工作者只要调档确定工龄,就可以在上海办理职工的“四金”(失业、养老、医保、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