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作为一个经济特区,几十年来发展较为缓慢,城市基础设施不足,入户政策严苛。近日看到主流媒体发表了以下文章,想请教各位对此有何高见。
据珠海特区报客户端报道,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入户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核准条件:10类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①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
②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
③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
④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
珠海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通过出台《办法》,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人才流动的障碍,将干部、技术工人引进政策和渠道进行整合,对市外人才使用同一标准、同一方式引进,并简化了引进程序,有利于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整体性,营造尊重人才、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
这次入户政策调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上世纪90年代,珠海百万重奖科技人才,确立了知识、人才无价的标本意义。珠海成为中国人才的“梦工厂”,董明珠、雷军、史玉柱、求伯君、黄章等一批后来叱咤中国商界的风云人物纷至沓来。
此次办法出台,很大程度打破了人才流动的藩篱,不仅令大批在珠海奋斗、耕耘的外来人口直接受益,让他们真正在这里扎根,也是破解企业“人才荒”、“招工难”,员工“留不住”等问题的一剂良方。随入户者涌入的资金、技术、项目也将推动各行各业发展,繁荣这座浪漫之城,影响深远。
第一要有社保,第二要有单位,且社保与用人单位一致,第三学历,第四在珠海有房产或用人单位可让你落在单位的集体户口
满足条件的可以联系我,让你成为珠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