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日,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除了2021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仍为72分以外,还有一些上海落户优惠政策延续,详戳: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
1、最高学历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在沪学习分。上海高校读书,落户上海有优势。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政策试点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因此六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3、“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这就意味着双一流高校落户上海门槛大大降低,博士研究生不限学校不限专业直接落户,“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生不限专业直接落户,“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建设学科应届硕士生直接落户,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据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信息,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做了全面安排。
《通知》明确,2021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与2020年保持一致。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居住证、户籍等政策的积极作用,优先满足市场无法有效配置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以及“五个新城”建设的用人需求,主要扶持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技专项的关键性岗位,以及远郊地区从事教育、卫生、农业技术等公益性岗位和其他特殊岗位。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虚假用工或提供不实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公布。
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个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
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左边法律右边责任。毕业生落户后未履行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提出撤销户籍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