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上海市户籍
1、注意事项
1)《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表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表中所涉及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
2)毕业生持经院系签字的《信息表》、经过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和需盖章的最高学历期间获得的各种校级或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至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盖章,“中心”不接受零星复印件盖章,请毕业生备齐所有需盖章的材料统一办理。
3)申请资料中须“中心”盖章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是指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获得的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不包括奖学金和优秀团员等证书。
4)各类受理证书复印件盖章时均须出示原件。
5)在本市出资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并担任法人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创业情况报告》见附件1。
6)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范围。凡需申请上海市户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7)2016届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包括自主创业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以上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8)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必须在学校学生就业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至按要求至“中心”办理公示证明。毕业生请先填写“同济大学2016届毕业生专利公示申请”(见附件),发送email至(四平校区经纬楼212左边李老师右边)、(嘉定校区F楼113-1左边王老师右边),并以“专利公示+姓名”为邮件名,确认发送成功后,再携纸制版专利证书及复印件至“中心”公示。公示日期以纸质版专利证书送至“中心”之日算起。
9)申请上海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就业网录入协议书时在“申请类型”一栏选择“只申请上海市户籍”。如未通过户籍申请,请及时下载《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并完成,仍可办理上海市人才居住证。
10)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能撤回。同时除以下情况,不能补交:获校级以上奖励,未领到证书,但在2016年5月31日前已递交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11)凡预计将于2016年12月31日前答辩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需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必须于申报截止日前递交申请材料。
12)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咨询电话:。
13)2016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
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1、政策依据: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
2、2016年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3、需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的16届毕业生,持填写完整并盖好章的《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附件4)和鉴证过的《就业协议书》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友情提示:请各毕业生认真阅读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23号),并参照此办法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请仔细核对你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登记的就业协议信息和你的个人基本信息,以免由于信息错误影响你的审报。
同济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5月5日
公告附件如下:
创业情况报告.doc
同济大学2016年毕业生专利公示申请.xls
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doc
2016年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docx
学生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在学校网站公示证明.doc
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