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长春市直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创业就业若干举措》;毕业生通过“云招聘”达成初步意向6.1万人次,机关事业单位提供2351个岗位,八成面向大学生……日前,我市打出政策“组合拳”,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全力促“保就业”“聚人才”双赢。
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处长杨小兵表示,落实“保就业”关键是抓好重点就业群体,也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为打造“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吸纳、国有企业主动吸纳,各类型企业精准吸纳”的浓厚社会氛围,把保大学生就业与引进人才相融相促,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联合下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本着“想留尽留、可聘尽聘、能补尽补”的原则,通过开发就业岗位,吸引、留住、用好高校毕业生,力争实现10万名高校毕业生留长的工作目标,扩大全市人才储备总量。
同时,我市专门制订下发了《长春市直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发挥事业编制对于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服务保障功能,对涉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用人单位编制使用给予倾斜。实施“强师计划”、启动“强医计划”、扩大“三支一扶”计划规模、拿出110个基层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市县两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6人。
为了帮助企业精准吸纳优质人才,我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启动“才聚长春”云聘项目,为重点高校、重点企业举办人才招聘专场,实行进场企业、大学生费用“双免”。截至目前,线上云招聘3.7万人次,举行人才专场招聘会53场,接待用人单位5000余家,大学生参与求职12.6万人次,达成初步意向6.1万人次。
全面放开大学生落户限制,对吸纳大学生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按照1000元/人给予补贴,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岗位,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发放5000元创业补贴,向落户长春的未就业大学生发放12个月的生活补贴,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月分别发放400元、600元、800元……为吸引应届毕业生,我市下发了《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创业就业若干举措》,在原有大学生安家费、提供人才公寓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的竞争性和优惠度,政策“组合拳”彰显出了爱才的态度、引才的力度、暖才的温度,高校毕业生纷纷点赞。
“为确保《若干举措》尽快落地生根,市人社局将12项举措细分为4个方面21个政策要点,明确每项政策点的负责部门和配合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处长李龙利介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7个责任部门,联合编制完成了《长春市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创业就业若干措施操作细则》,进一步压实责任主体,为我市吸才引才政策落地落实落细打通“最后一公里”。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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