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42号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内容
各学院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上体院院字[2018]116号)(以下简称“细则”)对每位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一)审查毕业生是否取得毕业资格:普通本科生四年内是否修完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转专业的学生以现所在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下同),并获得相应的学分;所修总学分是否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要求。
(二)审查毕业生在毕业时是否仍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审查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是否达到2.0以上。
(四)审查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是否达到C+以上。
二、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程序
各学院对所属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进行审核,于6月8日向教务处报送学士学位授予报告;教务处根据细则规定对各学院审核报告复核后公示3日,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的毕业生,学校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附件:1.2020届本科毕业生名单(第一批次)
2.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反馈表
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