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中市对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办法》(厅字〔2018〕28号,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将于近期集中开展2020-2021年度申报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我市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食品、现代煤化工、玻璃器皿、玛钢铸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行业的企业和市属高校、中小学、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四类事业单位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符合《补贴办法》(附件1)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
具体条件为: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以来新引进在晋中参加工作;
3.所学专业符合《晋中市2018-2019年度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所列专业等要求(附件1,专业与所在单位的行业需对应);
4.2018年度引进的,毕业时间须在2015年1月1日之后;2019年度引进的,毕业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后;2020年度引进的,毕业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后;2021年度引进的,毕业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5.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6.取得本市户籍。
二、补贴标准及时间
(一)生活补贴
1.博士毕业生每月50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2.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3.其他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毕业的硕士生每月12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为3年。
(二)学费补贴
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生、本科生每人3万元(分两次发放,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先补贴60%,工作3年以上的再补贴40%)。
补贴发放起止时间:(1)起始时间:已领取过的从上次补贴截至时间次月算起,新申请的从2018年1月以后在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月算起。(2)截止时间:从首次发放补贴之月起到2021年12月未达补贴年限的,发至2021年12月;已达补贴年限的,发至实际补贴结束时间。
特别说明:
1.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学科)是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
2.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以ARWU、THE、QS、USNews四个机构2015年至今排名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3.市属高校、中小学、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四类事业单位补贴范围仅限博士生、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和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生。
三、申请材料
(一)本人提供
1.《晋中市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
2.身份证及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4.企业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5.在所在单位参加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须载明缴纳保险起止时间)
(二)用人单位提供
1.《晋中市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花名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
2.单位性质为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单位性质为企业且没有进行过申请人才补贴企业行业认定的,还需提供市级工信、农业、文旅等部门盖章的《晋中市申请人才补贴企业行业认定表》(附件5,原件)。如2020年已经通过行业认定且经营范围没有变更的,无需提供本材料。
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免费认证获取。
2.在所在单位参加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在市县人社部门社保窗口自行办理。
四、集中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8日~11月5日,逾期不候。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
1.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日后,县(区、市)所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等事业单位提交到属地县(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市直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等事业单位分别提交到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
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为企业的
(1)申请人所在企业先向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申请进行企业行业认定,认定审核不通过的企业,不属于《补贴办法》适用范围,不再申请补贴。
(2)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日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属地县(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晋中开发区和山西农谷人力资源部。
(二)审核。各县(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晋中开发区和山西农谷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社、公安、工信、农业、文旅等部门,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人员信息逐一核实,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本人。
(三)公示。各审核单位将审核通过名单在本地主要媒体或本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并经县(区、市)委人才办确认同意后,提交到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批准。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汇总和复审,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发放。审定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级财政部门以及市直各用人单位,县级财政部门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由市直各用人单位、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统一发放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六、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追回补贴资金,并纳入单位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留追究其左边法律右边责任的权利。
补贴申请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市委人才办0354-
2.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354-
3.市委宣传部0354-
4.市教育局0354-
5.市科技局0354-
6.市卫健委0354-
7.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354-
地址:榆次区迎宾西街128号开发区管委会
8.山西农谷管委会人力资源部
电话:0354-
地址:太谷区山西农产品国际交易中心16层1613室
9.榆次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54-
地址:榆次区中都北路102号
10.太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54-地址:太谷区正东大道102号
11.祁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54-地址:祁县东风大街101号
12.平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54-地址:平遥县古陶镇柳根西路行政审批大楼5层
13.介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54-地址:介休市西大街77号
14.灵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54-地址:灵石县天石新城劳动保障大厦601室
15.榆社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54-地址:榆社县东升东街南一巷1号
16.左权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54-地址:左权县北大街91号
17.和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54-地址:和顺县太和路26号科技楼605室
18.昔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54-地址:昔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19.寿阳县就业服务和人才中心
电话:0354-地址:寿阳县残联一楼县人力资源市场
企业行业认定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354-
地址:榆次区顺城街85号市政府南区1号楼709室
2.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354-
地址: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政务中心大楼322室
3.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0354-
地址:榆次区顺城街85号市政府南区1号楼423室
附件:
附件1-晋中市2018-2019年度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docx
附件2-晋中市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3晋中市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花名表.docx
附件4-填表说明.docx
附件5-晋中市申请人才补贴企业行业认定表.docx
附件6-晋中市申请人才补贴企业行业认定办法(试行).docx
中共晋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