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沪学事〔2022〕2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及金额
我校往届毕业生申请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定向委培及在校期间已享受过学费减免政策的毕业生除外(如:已享受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及免费师范生不可申请);
2、签订劳动合同的服务期至少达3年;
3、到农村学校入职时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及毕业证书;
4、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本科生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元,研究生每年金额最高不超过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学费金额以财务处盖章认可的学费为准(不包含住宿等学杂费)。
二
申请截止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申请并互相告知入微信群(华师大2022农村任教),以便于统一办理各项手续,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
三
填写及上传资料注意事项
1、研究生如需重新开具学费证明,请入群后统一登记办理;
2、学生在线申请地址:系统中所填“毕业时间”、“签定服务年限”“教师资格证书标号”等字段信息须与上传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住宿费总额”请据实填写;
3、资格申请时必传的5个文件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必须在一页上)、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文件、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是网上下载模板后打印,手写签字、填好身份证号及日期后上传);
4、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书必须上传彩色原件,不能上传黑白复印件,且必须为水平放置,竖立翻转均为无效;
5、上传的劳动合同必须是全部页面(从封面到最后学校盖章页)分页上传,所有涉及合同的需填写部分应填写完整,不能留空缺;
6、选择代偿学费助学贷款的还需上传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或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7、因转专业等原因延长学年的,延长的学年不能申请代偿补偿。
四
其他事项
毕业生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对于不能确定及有疑问的同学可入群咨询(华师大2022农村任教),申请时请提供真实姓名+学号。
联系电话:,陈老师(左边微信号右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