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院院[2008]48号
关于在我校本、专科学生中开设《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大纲》)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拟订课程教学大纲,希望通过组织实施大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积极促进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课程目的: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培养大学生树立国民意识,提高国民素质和公民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既强调安全在人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又关注学生的全面、终身发展,激发大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立正确的安全观,并努力在学习过程中主动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主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二、教学教时、形式
教时为本科16-18学时,高职生12-14学时。
课程主要由辅导员和保卫干部讲授。在每学期首日教育和期末总结时各一次,每次1学时,去除第八学期(高职生第六学期)共14(10)次,并且,在新生教育中增设4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保卫处将开设安全知识1至2次讲座。四年内(高职三年)超额完成教学时数。
三、教学要求、大纲
保卫处根据教委要求提供教材和相关教案。辅导员负责具体讲授。
《教学大纲》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
2008年8月29日
点击下载该文件安全教育大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