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学习中心、每个相关学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我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7月至9月网络教育毕业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利用这次期末考试的机会,一起把工作做好。
1、应届毕业生
2021-1届、专升本大学生;2021-2届、专升本大学生因各种原因在规定学制内未按期毕业。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2021年秋季前升入高职院校的(包括)的、专升本学生,目前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2021年2月1日前,教育部学习信息平台学历管理数据库将取消高校管理平台上所有超过最长学习期未毕业学生的数据。对2021年春季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延长学习期半年至2021年7月。
两个、毕业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学分。本科学生必须在学期内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部分课程的统一考试。
三。通过资格预审。专升本级学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学历无法查询,需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未通过教育部学习信息平台学籍审核的学生,不得进行毕业电子报名。
4支付相关费用。
符合上述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教育部颁发福建师范大学)国家认定的、国家认定的学历的(文凭。
毕业证签发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等相关规定,我校网络教育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大学学位委员会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有关详情,请参阅学院网站的通知。届时,学生将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名。
四、个人信息与电子图像配准检查
从2021年春季开始,被录取的新生使用读卡器直接读取学生的个人信息。因此,原则上不改变学生的个人信息。从2021年7月毕业批次开始,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专业学生个人信息核对表在毕业过程中不再提交。政治归属是保证学历证书注册内容准确性的关键。学习中心必须通知学生注册个人个人和(并进行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国家政治面貌,)和电子注册图像检查。
如果学员未能及时报到,将对其所提供信息的错误负责学信网或者电子注册照片。
5、填写研究生登记表、评估表
各学习中心应指导学生填写《研究生登记表》和《研究生身份证明表》。填报对象为:2021-1专科、专升本专业学生;2021-2专科、专升本专业学生,因各种原因在规定学制内未按期毕业。
研究生登记表和研究生评价表的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详见(附录(毕业生填写研究生登记表的要求。学生填写《研究生登记表》和《研究生身份证明表》,交学习中心。学习中心将按照学生人数从小到大的顺序,按专业进行分类。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后,于2021年4月20日前送我院教务处。
、毕业生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习中心应按学生人数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电子报名照片、毕业生资料(份,于2021年4月20日前送我院教务处。
其他七个、
1前学历审计结果公布在个人工作室的“毕业审计”专栏中。请登录演播室查询。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应根据“毕业考试”备注栏提示的信息,尽快持相关证件到学习中心,交教务部门审核。
2校外学习中心应及时登录学院网站,了解并下载上一年级各专业未毕业学生的具体名单及未毕业原因,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修读相关课程的学分或提交相应的补充资料。这些学生的毕业工作纳入了这批毕业生的管理范围。
研究生工作是一项非常认真细致的工作。各学习中心、毕业班学生必须认真对待,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和规定,确保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3日
要求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评审表》
《研究生登记表》和《研究生身份证明表》是研究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填写研究生报名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身份证明表》的填报对象为:2021-1高职、专升本专业学生;2021-2高职、专升本专业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因各种原因未按期毕业。
2.表格中的所有项目应由学生自己填写,而不是由其他人填写。每人一份,复印无效。
3.学生应用笔写实填写,字迹清晰。表中所列项目均应填写,不得为空。如果没有,写“无”。
四年级.:根据实际成绩填写2021-2、2021-1、2021-2、2021-1、2021-2、2021-1、2021-2、2021-1。
5.级:填写、或专升本。
6.学习方式:填写“下班后”。
7.学习中心:应填写学习中心的标准名称。
8.填表日期:填写“2021年5月20日”。
9.学生姓名、出生日期等应与平台个人工作室的数据一致。
10.个人简历应该从初中开始填写,按照时间顺序,并且年份要衔接。
11.“何时、何种奖惩”是指对在我校学习的学生的奖惩。如果没有这种情况,请填写“无”。
12.“自我评价”是指学生在本学期的思想政治、学习和工作中的表现
论(1)对党的路线、原则、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2)遵守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执行我院规章制度的情况及表现。
(3)修正了、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和表现。
(4)学习应用情况。
13.“学习中心意见”由各学习中心安排的班主任填写。主要用于了解、学生在我院学习期间遵纪守法、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学习中心负责人在、确认栏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14.新华社拍摄的一张2英寸的照片被贴在了“照片发布区”。
学生填写《研究生登记表》和《研究生身份证明表》,交学习中心。学习中心将根据学生人数从小到大进行分类,于2021年4月20日前送到我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