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2〕10号
各学工办: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由国家教育部制订的,是学生毕业档案材料之一。它包括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社会关系、自我鉴定、班委鉴定、院系意见及学校意见等。它不仅是毕业生大学学习经历的重要证明,更是用人单位今后对毕业生进行职称评定等的重要材料依据。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工办要做好填报工作的分工安排,召开毕业生主题班会,就登记表的填写进行动员部署,教育引导毕业生明确做好毕业鉴定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
二、做好指导,准确填写
各学工办要指导学生参考《2022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附件1),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完整。
三、严格审核,规范评定
各学工办认真细致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审核,确保学生填写所有信息填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蓝底一寸免冠照片粘贴稳固。
各学工办对登记表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无误后,按填写模板如实、规范填写院系评定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在“学校意见”一栏统一填写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并在空白处加盖蓝色“同意二级学院意见”章。(“同意二级学院意见”章可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领取)
四、排序盖章,按时报送
各学工办汇总本院毕业生登记表,在封面的右下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应届生写最后两位数字即可,插班生、往届生要求写上全部学号),按班别学号排序,用档案袋(或其他文件袋)装好,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相应的学院名称、班别名称、以及每个班的总人数,并附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见附件2),于202⊥1110⊥年⊥1110⊥月29日下午5点前交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紫荆楼306)。
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收集审核后,根据党办机要科的时间安排,另行派人到机要科盖学校公章,盖好学校公章后将2022届毕业生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附件:1.2022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
学生处
2022年3月23日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