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可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户口迁回原籍。2020届毕业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至木渎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户籍科(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灵天路89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凭户籍科开具的《户口迁移证》于有效期内至原籍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迁往报到证所在地。2020届毕业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至木渎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籍科开具《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以报到证派遣单位为准,派遣单位在苏州本市内的,户籍科开具《户口登记表》。如报到证派遣单位无法接收户口的,可参照上述第一项将本人户口迁回原籍。
3.考取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请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至天平校区行政楼110室办理户口迁入新校相关手续,也可参照上述第一项将本人户口迁回原籍。
4.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表》后,要认真核对,核对无误的,要妥善保管,并在有效期内按时到新迁入目的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此项工作只针对户口迁入学院的毕业生,未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毕业生则无需办理。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二年内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不会自动打回原籍,必须由本人或委托家人前往木渎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毕业后二年以上户口仍未办理迁出的,学院将不予开具户籍证明、补办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未尽事宜请咨询保卫处(行政楼110室),咨询电话:0512-。
特此通知。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