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届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
NOTICE
各学院:
2022届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证》,可以委托学校代办(仅限迁回原户籍地的情况),也可由毕业生自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学校保卫处代办
1.办理对象
已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届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
2.办理条件
本人提出申请,提交落户地址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将户口迁回原户籍地(与迁来地址为同一地级市、区)。
3.办理流程
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生,并根据毕业生意愿填写《集体户口毕业生申请代办户籍迁移统计表》(详见附件1)。各学院于6月24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复印件请注明毕业生姓名和手机号码)交至保卫处一楼户籍窗口(咨询电话:),申请表电子版请通过数字平台同时发送刘老师。
保卫处将审核后的汇总名单交由公安机关统一办理《户籍迁移证》,办理时间待定(如急需落户可选择自行办理)。《户籍迁移证》一经开具,公安机关不予注销,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务必将附件2、附件3所列户籍政策告知学生,严格把关,谨慎办理。
《户籍迁移证》办理完成后,由保卫处统一快递邮寄。毕业生持《户籍迁移证》至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毕业生自行办理
1.迁回原户籍地的,需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迁往地址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自行前往临港新城派出所办理。
2.迁往升学院校的,如被外省市高校录取,持身份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自行前往临港新城派出所办理。
如被上海市内其他高校录取,来保卫处领取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交至将就读高校保卫处即可。
如考取本校研究生,户口可以继续保留在学校。
3.迁往其他城市的,由本人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或《同意落户证左边明信右边》、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自行前往临港新城派出所办理。
4.经审批可以落户本市的毕业生,来保卫处领取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至市内落户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三、户籍咨询
1.临港新城派出所: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565号,联系电话:。
2.学校保卫处:6号门校医院东侧,联系电话:。
上海海事大学保卫处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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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