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今年我校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经学校保卫处与徐汇区公安分局康健新村派出所协调,特作如下通知:
1、毕业生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户籍迁移。已经提交《上海师范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事项确认表》的毕业生,带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至集中办理地点领取本人迁移证。问询电话:021-转8034。
(1)集中办理时间、地点:⊥11
(2)日常办理时间、地点: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徐汇区浦北路268号康健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2、办理户籍迁移证注意事项:
(1)迁往原籍: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上述证件复印件。
(2)迁往非原户籍地: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如果原籍地址因房屋买卖或动迁户籍无法迁入者,请毕业生提前确认可接受本人落户的原户籍地同城的详细地址。户籍迁移其他城市者,则需自行与迁入地公安机关确认是否需要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并提供落户详细地址。
(3)迁往外省(市)单位集体户口: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上述证件复印件。请提前确认是否允许迁入并提供单位集体户口地址。
(4)落户上海:目前无需办理户籍迁移,待落沪审批通过后,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网上户口迁移。
(5)录取外地院校: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6)录取上海院校,无需前往康健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直接前往被录取的上海院校办理落户。
(7)毕业生本人如果无法前来办理,需写好委托书由学院经办老师签名、盖学院章后交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带好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的材料代办户籍迁移。
望各学院及时传达到需办理户籍迁移的毕业生,毕业生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要求,在集中办理和日常办理期间,按时前往办理户籍迁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带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
上海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0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