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招3000人!河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豫人社〔2021〕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

全省共招3000人!河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豫人社〔2021〕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1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3000名(中央计划1500名、省级计划1500名,省级计划主要用于招募水利、林业、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岗位),其中支教318名、支农312名、支医240名、帮扶乡村振兴630名、水利100名、林业100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1300名。服务期为2年。

  

  

二、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考试选拔、统一组织、各地实施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年和2020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水利岗位须是水利类、土木类、土建施工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林业岗位须是农林工程类、林业生态类、林业技术类、计算机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支农、帮扶乡村振兴、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3.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须是2019年、2020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

  

4.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须是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5.单列县(尉氏县、洛宁县、栾川县、伊川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桐柏县、睢县、民权县、潢川县、新县、商城县、项城县、扶沟县、西华县、上蔡县、遂平县)仅限本县户籍(截止至2021年6月21日)或入学前为本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于2021年6月22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21年6月2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21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所报服务地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单列县由所在省辖市负责)。具体地点、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有条件的可实行网上报名(附件中为网址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级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报考人员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证书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由所在院校负责发放毕业证书的部门在《河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招募条件3或4,下同)网上报名的,本人于7月2日18:00前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现场审核。

  

(4)报考单列县人员若现户籍不在本县,除按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能证明其户籍地的有关材料。

  

实行现场报名的须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

  

网上报名的,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4日8:0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网上报名的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如报名人数与招募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单列县达不到1.5:1)的,相应核减拟招募名额直至取消。

  

(三)考试实施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可于2021年8月9日18:00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2021年8月21日-8月22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当日上午8:30开始,考生须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报到,逾期30分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和资格确认事宜由各地“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各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考察

  

各地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审核通过者予以招募。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公布。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在省“三支一扶”办指导下,由各地“三支一扶”办负责实施。经培训合格后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并按要求上岗。

  

五、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可根据实际,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六)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按规定做好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等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七)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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