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以下为2015年办理办法,仅供参考,2016年以当年政策为准。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代表了毕业生的干部关系。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持证明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补办报到证。报到证一式二份,一份进本人档案,一份交单位,是今后转正和干部身份的重要证明。
▲对于外省市学生,如果要落户口(不管是进上海还是回原籍)的话必须要有报到证(回省报到证无协议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应届毕业生需要有报到证;录用社会工作人员,档案里需要有报到证;
▲除机关、事业单位,大多数比较正规的合资录用毕业生需要报到证,包括录用具有大学学历的社会工作人员;
▲现在毕业生的工作以后跳槽率非常高,而且比较频繁,为了避免不办理报到证的后遗症,建议所有的毕业生都能签协议、办理报到证。
▲学校集中办理
秋季毕业生在2015年6月25日之前,由学校根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具备有效的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统一上报就业方案数据,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的下联(白色联)由学校归入学生档案,报到证上联(有色联)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个人办理流程
▲学校集中办理
秋季毕业生在2015年6月25日前已获进沪就业批准的,由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和《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上报就业方案数据,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的下联(白色联)由学校归入学生档案,上联(有色联)发放给学生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个人办理
▲受理时间
2015年秋季毕业生在2015年6月25日前由学校集中办理;个别办理时间2015年从7月15日起受理。属初次就业需个别办理报到证的,可在毕业后两年内办理。
▲其他说明
1.外地生源且无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其用人单位是上海单位,其报到证抬头是该毕业生的生源主管单位名称。
▲条件要求
(1)已办理了就业报到证;
(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用人单位出具解约证明);
(3)已落实新的用人单位。
*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改派手续则根据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办理。
▲办理程序
(1)准备下列材料:
①学校出具的同意改派打印报到证的申请表;
②与新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第四联(具有当年度信息登记号);
③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
④原报到证原件上联(有色联)和下联(白联);
⑤如是上海生源,须出具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
(2)以上资料备齐后到中心受理窗口办理改派手续,将办理好的《就业报到证》上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下联(白色联)送学校处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档案并。
▲受理时间
毕业当年7月16日起至次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