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于11月22日至12月5日接受办理,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授予学士学位。
一、申请对象:
1.17级高起本、19级专升本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应届学生;
2.在学习年限内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历年本科学生;
3.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2020年11月之后毕业的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学位的17级高起本、19级专升本学生、历年生请登录立信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系统了解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点击学位申请模块进行申请,打印申请表(一份)连同英语成绩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一起递交至所在班班主任处。
2.申请补授学位的学生,请登录立信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系统了解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点击学位申请模块进行申请,打印申请表(一份)连同英语成绩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一起递交至所在班班主任处。
三、其他:
本次学位申请的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三项要求之一:
1.英语四、六级考试最低分数线:
2017年12月:年6月:420
2018年12月:年6月:420
2019年12月:年9月:425
2020年12月:年6月:425
2.2018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PETS-3笔试合格成绩。
3.我校学位英语考试合格成绩。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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