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1年下半年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2021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于11月22日至12月5日接受办理,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授予学士学位。一、申请对象:1.17级高起本、19级专升本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应届学生2.在学习年限内符合申请学位条件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1年下半年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2021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于11月22日至12月5日接受办理,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授予学士学位。

  

一、申请对象:

  

1.17级高起本、19级专升本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应届学生;

  

2.在学习年限内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历年本科学生;

  

3.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2020年11月之后毕业的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学位的17级高起本、19级专升本学生、历年生请登录立信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系统了解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点击学位申请模块进行申请,打印申请表(一份)连同英语成绩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一起递交至所在班班主任处。

  

2.申请补授学位的学生,请登录立信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系统了解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点击学位申请模块进行申请,打印申请表(一份)连同英语成绩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一起递交至所在班班主任处。

  

三、其他:

  

本次学位申请的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三项要求之一:

  

1.英语四、六级考试最低分数线:

  

2017年12月:年6月:420

  

2018年12月:年6月:420

  

2019年12月:年9月:425

  

2020年12月:年6月:425

  

2.2018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PETS-3笔试合格成绩。

  

3.我校学位英语考试合格成绩。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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