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3号)、《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等文件要求和《浦东新区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上海海洋大学“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特做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2届本市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中: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5.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相关申请材料不变);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二、二、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的证明
需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学生今年或目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提供低保证复印件的,须能证明学生或其家庭当年度正在享受低保。(享受低保的当事人与学生的关系,需要出具户口本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残疾人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系统截图(需包含学生姓名及合同编号)。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1.需包含“贫困残疾人家庭”字眼;2.有效证明的落款时间在2020—2021年度(2020年1月1日至今)。
(5)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需提供①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脱贫家庭”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字眼及学生姓名);
②全国扶贫系统信息截图(需包含扶贫办公室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及学生姓名及“脱贫家庭”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字眼);
③建档立卡贫困手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包含扶贫办公室公章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字眼及学生姓名)。
注:材料可三选一,但是必须有相关部门的清晰公章及证明字眼。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特困人员”或“特困家庭”字眼,其余描述不予认可)。有效证明要求是:证明的落款时间在2020—2021年度(2020年1月1日至今)。
【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毕业生采用邮件、传真等形式从户籍地取得清晰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彩色打印】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银行卡号和姓名、学号),
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上海本地银行发放的借记卡。(请务必使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或上海银行的借记卡,银行开户名字与学生身份证名字必须一致)。
5、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见附件2):
开户银行需写到支行,如:农业银行昌里路支行。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递交:
电子版申请材料:请符合资质的同学于⊥11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辅导员处;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低保证明、残疾人证明或国家助学贷款等证明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请于⊥11月21日前将填写完整纸质版申请材料、佐证材料提交辅导员处。
2、审核:
学院通过初审并公示后,学院将相关材料交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
3、后续:
补贴发放过程中如出现提交的银行卡号错误、学生姓名错误等而产生退票情况,学院接到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五、联系人
赵玲蓉021-经管学院103
蔡晓芬021-经管学院105
焦凤021-经管学院105
【附件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常见问题解答.docx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