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号)以及上海大学学工办、武装部发布的《关于202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工办、武装部【2022】11号),现结合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际,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与评选范围

  

评选称号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2022年4月在册的学制期内在校本科生,且能够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

  

二、基本原则与评选条件

  

(一)基本原则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旨在培养和遴选秉承校训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创新人才。参评学生应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表现优秀;

  

(2)毕业(设计、作品)论文成绩为B及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

  

(4)在校期间至少2个学年均获得奖学金;

  

(5)同时满足至少1项下列条件:

  

①在校期间,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次或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的;

  

②在校期间,曾获得上海大学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上海大学校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上海市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以上情况累计2次以上的;

  

③在校期间有入伍服役经历,服役期间获得团级以上嘉奖或表彰;

  

④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立功受奖者及学校或学校以上单位认定的有其它突出表现的。

  

(6)毕业生应征入伍,满足以上第(1)至(3)项条件,且在校期间至少1个学年获得奖学金,可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单列)。

  

2.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表现优秀;

  

(2)毕业(设计、作品)论文成绩为B及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

  

(4)同时应满足至少1项下列条件:

  

①在校期间,曾获得上海大学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不少于1次的;

  

②在校期间,曾在上海大学校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1次的;

  

③在校期间有入伍服役经历,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

  

④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立功受奖者及学院及以上单位认定有其它突出表现的。

  

(5)毕业生应征入伍即可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单列)。

  

三、评选流程

  

(一)细则发布(4月21日)。学院于4月21日公布202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个人申请(4月21日-4月27日)。有意愿申请的学生,根据学院的评审实施细则,本人登录本硕博全生命周期统一管理平台(学生服务-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申请-选择申请类别,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向学院提交申请。

  

(三)学院评审(4月28日-5月10日)。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班导师、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集体答辩、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学院审核。学院辅导员登录上海大学本硕博全生命周期统一管理平台-奖惩管理-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审核-学院审核,依据学院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

  

2.学院递交汇总表。5月10日16时前,学院将初评结果汇总表《2022年优秀毕业生XX学院上报信息汇总表》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成才中心(A413)。

  

(四)校级审核(5月中旬)。5月中旬,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校级审核。5月中下旬,学院接收学工办通知后,登录上海大学本硕博全生命周期统一管理平台-奖惩管理-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审核-学院审核,下载打印“学校审核通过”学生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无须提交证书复印件,相关获奖情况由学院审查),于5月20日15时前交学生工作办公室成才中心(A413)。

  

5月下旬,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全校公示后上报市教委,获批后由上海市、上海大学授予相应荣誉证书。

  

四、关于荣誉称号撤销

  

对违规违纪、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能按期毕业或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对于征兵入伍毕业生荣誉称号撤销相关事宜,另行规定通知。

  

学院名额分配

  

详见:

  

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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