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导航手册(五)
1
13
1
毕业生户口迁出
◆户口迁移外省市办理流程:
毕业生离校户口迁移外省市的,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落户地址,在保卫处“窗口”申领《准予户口迁移证明》。“窗口”接待人员核对申办人有效证件,为户口迁移人开据学校《准予户口迁移证明》。户口迁移人持本人身份证、准予迁移户口证明,到户口管辖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窗口”办理离校注销手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非上海生源毕业留沪户口迁移流程: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经上海市教委审批同意进沪
落户人员。
落户于本人产权房、直系亲属处或工作单位集
体户口的。持本人身份证和《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迁沪落户确认单》,在保卫处“窗口”申领学校《准予户口迁移证明》。由本人持以上证件、证明,到户口管辖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户口迁移证》。由本人持《户口迁移证》和以上证件、证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申报手续。
落户于社区公共户口的。持本人身份证、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迁沪落户确认单》、《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保卫处“窗口”申领学校《准予户口迁移证明》,再由本人持以上证件、证明,到学校集体户口管辖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户口迁移证》。由本人持《户口迁移证》和以上证件、证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须本人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委办人公证证明。毕业生户口迁往北京等直辖市的,应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准予落户证明》,原户籍在该城市的除外。
学生户口迁离学校后,不再退回学校集体户口,请准确提供落户地址。
!
保卫处咨询电话:
宝山校区:021-,
嘉定校区:021-,
延长校区:021-
1
14
1
若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提出辞职或被解雇,应取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方能离开就业单位,否则可能造成不必要麻烦。毕业后一年内,可以回学校办理违约改派手续,流程见“毕业去向改派流程”,具体操作依据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办理。
已通过上海市户籍审批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离开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未办理劳动手册
按上海市有关规定,不能改派,如改派,请与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咨询并按当年相关规定办理。
◆已办理劳动手册
1.经单位同意,开具工作单位辞工单;
2.请用人单位将档案转寄新的用人单位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按社会招聘渠道求职,具体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或单位。
1
15
1
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办理须知
毕业生在离校后可根据自己就业意向(含离校之后合同就业、跨省就业、待就业、暂不就业),提出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的申请。
◆登陆学校就业信息服务网(合同就业、非全日制升学毕业生请下载填写《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打印回省报到证登记表》,待就业、暂不就业毕业生请下载填写《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
注:生源地主管单位及档案转移信息可登陆校就业网=>就业管理=>登记毕业去向,第三步自动匹配生源地就业主管单位及档案单位来获取的具体内容。或通过自主联系生源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应事先与档案托管单位确认,以免发生档案退回学校或遗失。
◆毕业生到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办理打印回省报到证手续。
◆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开出《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毕业生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报到证,并到学校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籍迁移及确认档案转移情况,白色联归入档案。(本科毕业生请将白色联直接交档案馆归档,研究生毕业生请将白色联交研究生辅导员或学院档案负责人归档。)
1
16
1
关于毕业生离校就业手续办理事宜
毕业离校按毕业时间分成两类:
(一)非集中办理离校情况(毕业时间1-5月,9-12月)
(二)集中办理离校情况(毕业时间6-7月)
就业协议书签约鉴证的毕业生
(一)非集中办理离校情况
毕业生到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办理上海市户籍申请学生需获得进沪就业户籍申请批复后,才能办理“报到证”。
(二)集中办理离校情况
符合报到证打印条件的,学校将集中办理报到证,报到证领取时间以就业网中心通告栏目通知为准。办理上海市户籍申请学生需获得进沪就业户籍申请批复后,才能办理“报到证”。
(一)非集中办理离校情况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到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打印回省“报到证”。
(二)集中办理离校情况
符合报到证打印条件的,学校将集中办理报到证,报到证领取时间以就业网中心通告栏目通知为准。
国内升学的毕业生
(一)直研、考研、双学位等全日制学习方式不办理报到证,请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辅导员,本科生凭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到档案馆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研究生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关于上海大学离校研究生档案转递的通知”。
(二)职业教育,非全日制研究生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请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辅导员,并填写提交《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打印回省报到证登记表》,办理回省报到证。
(一)非集中办理离校情况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确定准备在上海就业办理居住证、出国、灵活就业或明确回原籍就业的同学,请递交填妥的就业相关表格《上海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毕业生出国出境登记表》等,再根据上述情况办理回省报到证。
(二)集中办理离校情况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确定准备在上海就业办理居住证、出国、灵活就业或明确回原籍就业的同学,请于6月20日之前向学院辅导员递交填妥的就业相关表格《上海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毕业生出国出境登记表》等,办理离校手续时可到学院领取回省报到证。
上海生源毕业生:不签就业协议的上海生源毕业生,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或人事档案转递告知单到档案馆把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
报到证归档及档案转移
(一)非集中办理离校情况
本科生“报到证”白色联交档案馆归档;研究生“报到证”白色联交所在院系研究生辅导员,由研究生辅导员或学院档案负责人归档。
(二)集中办理离校情况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有色联,白联已由学院辅导员进行归档。
!
友情提示:
1、研究生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关于上海大学离校研究生档案转递的通知”
2、档案投递查询:
1
17
1
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上海大学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保管户籍协议书》左边二维码右边链接
研究生毕业生离校办理:
!
注意事项:
1、暑假期间,研究生报到证领取请查询学校就业网通知。
2、研究生档案转移信息录入、修改、确认请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登记/查询档案寄送情况”进行登记或修改。申请上海市户籍研究生请按实际审批结果修改确认。
3、对于申请上海市户籍审批未通过学生,请到学校就业事务窗口申请调整“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标志”,选择“只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学校就业事务窗口打印《就业通知单》。
未完待续
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导航手册(四)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