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欢迎你!——2017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二)

原标题:上海大学欢迎你!——2017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二)上海大学关于2017级新生缴费办法的通知亲爱的新同学:首先祝贺你进入上海大学学习。为便于你及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现就2017级新生的有关缴费事项通知如下:院系及专业学费(预缴)①医疗保险费②学生公寓住宿费床上用品(代收项目)③

上海大学欢迎你!——2017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二)

  

原标题:上海大学欢迎你!——2017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二)

  

  

上海大学关于2017级新生缴费办法的通知

  

亲爱的新同学:

  

首先祝贺你进入上海大学学习。为便于你及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现就2017级新生的有关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院系及专业

  

学费

  

(预缴)①

  

医疗

  

保险费②

  

学生公

  

寓住宿费

  

床上用品

  

(代收项目)③

  

合计

  

悉尼工商学院

  

(中澳合作)

  

  

110

  

1200

  

505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中法合作)

  

  

110

  

1200

  

505

  

  

艺术类专业

  

  

110

  

1200

  

505

  

  

其他专业

  

5000

  

110

  

1200

  

505

  

6815

  

一、缴费项目和标准(单位:元)

  

备注:

  

①上海大学采用学分制收费。新生第一学年按大类专业预收学费,以后每学年按其专业或分流后专业学分单价结算学费。

  

②医疗保险费是参照2016年标准预估的,具体以2017年医保局通知为准。

  

③整套床上用品的价格是505元,具体缴纳费用以在学校购买的床上用品的种类、数量和单价结算(该项目为自愿订购项目,如不需要订购,则不需要存入此项费用)。

  

二、缴费办法和程序

  

上海大学学生缴费采用银行代扣方式。为了保障同学们顺利完成缴费,我校为各位同学申请了由中国工商银行银联卡(信封会标识I类和II类卡),并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各位同学。当收到银行卡后,请在8月30日前带好银行卡和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本人到居住地附近中国工商银行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柜台办理该卡的启用手续,未启用的银行卡不能使用。

  

同时请同学把所需缴纳的学杂费足额存入该卡内(注:至少大于应缴金额1元)。学校将择期委托银行从该卡内收取同学们的应缴费用。该银行卡除了用于收费外,还将用于学生津贴、助学金、奖学金等的发放,请妥善保管。收费信息会及时上网公布,请登录财务处网站(点击“学生财务查询”栏目下的“收费查询(新)”查阅。

  

学费收取办法请查看《上海大学学生手册》中的《上海大学学分制收费办法》。

  

三、友情提示

  

1.I类和II类卡的区别:如果你在工行已有银行账户的,学校为你办理的就是II类卡。请收到II类卡和未收到银行卡的同学报到后,在财务处网站“学生财务查询”栏下“银行卡号修改”中登录添加自己的I类工行卡账号。

  

2.如果同学启用了工行卡,即可视为授权学校办理该工行卡,且授权学校按上述收费标准进行扣款。如果不同意学校办理该工行卡,请在报到之日将银行卡信件原封不动地退回学校财务处管理科。报到后登陆财务处网站,在“学生财务查询”栏添加自己的I类工行卡账号。

  

3.如果通知书没有收到工行卡,请自己到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报到后再登陆我校财务处网站,报到后登陆财务处网站,在“学生财务查询”栏添加自己的I类工行卡账号。

  

4.如果同学是通过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缴纳学杂费,请通知贷款银行将助学贷款汇至学校开户银行,必须注明学号、姓名和用途。

  

学校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上海大学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宝山区大场支行

  

银行行号:

  

如果同学因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缴纳学杂费,请到学生成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绿色通道”,暂缓缴纳学杂费。

  

上海大学学生成才服务中心网址:

  

财务处管理科联系电话:021-转11,地址:宝山校区行政楼108室。

  

上海大学财务处

  

2017年7月

  

  

  

  

  

上海大学关于2017级新生档案归档事项的规定

  

一、学生档案的内容和重要性

  

高校学生档案,包括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前、在校期间形成的,记载高校学生个人经历、思想品德、学习和活动表现等各方面的文件材料。它是高校学生在德、智、体等各方面成长发展的真实记录,是党和国家、社会全面考察和选拔、录用人才的主要依据,也是高校毕业生走上社会后依法享受各种待遇、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是组成干部人事档案的基础。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规定高校档案机构是保管学生档案的专门机构,高校学生档案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二、新生档案归档内容

  

1.高中档案。

  

2.上海大学录取通知书下联(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一联)。

  

3.上海户籍新生户口簿复印件(复印:1户口簿第一页,该页含学生家庭住址;2学生信息页,A4大小)。

  

4.上海户籍新生身份证复印件(A4大小)。

  

三、新生档案归档方法

  

(一)高中档案归档方法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照所在省(市)招办的相关政策转递高中档案。

  

档案由省市考试院邮寄的,邮寄至上海大学招毕办(上大路99号)。

  

档案由本人自带至学校的,请新生于报到当天交学院(学部、直属系)辅导员。

  

档案由本人邮寄(EMS)至学校的,请按以下地址邮寄档案:

  

录取学院(大类、专业)

  

邮寄地址、邮编

  

收件人

  

联系电话

  

理科试验班(钱伟长学院)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98号信箱

  

邮编:

  

陈茜

  

  

通信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电子信息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83信箱

  

邮编:

  

张欣

  

  

外国语学院日语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034信箱C楼202室

  

朱一佳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中欧工程技术学院133信箱

  

邮编:

  

赵知为

  

  

上海美术学院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美术学院

  

邮编:

  

王振

  

  

音乐学院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音乐学院东101室

  

邮编:

  

李珺珺

  

  

上海电影学院

  

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308信箱

  

邮编:

  

上海电影学院

  

  

数码艺术学院

  

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

  

邮编:

  

王玉莉

  

  

悉尼工商学院

  

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

  

邮编:

  

学工部

  

  

汉语言文学(人文社科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理学工学类)

  

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类)

  

其它专业学生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社区学院

  

邮编:

  

孙玉华

  

  

各学院(学部、直属系)辅导员统一收齐所负责的新生档案后,于10月30日前向学校档案馆移交。

  

(二)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归档方法

  

1.新生报到时将录取通知书下联交辅导员。

  

2.上海户籍学生,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交辅导员,辅导员在复印件上加盖“仅供转递学生档案用”样章。

  

3.辅导员将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放入相应新生高中档案袋,在档案袋右上角注明学生学号、姓名,统一收齐后,于10月30日前移交学校档案馆。

  

  

  

  

  

上海大学关于2017级新生户口迁移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是否办理户口迁移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则,校方不做统一的要求。

  

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后,毕业时仍须迁出,且不会因购置房产而转变为上海市常住户口,也不可以迁入在上海的亲属常住户口内;同时,就读期间不能随意迁出(退学、开除学籍除外)。

  

2.户口性质原来为农业户口的迁入学校后将转变为非农业户口,原来农业户口可以享有的宅基地等有关权益可能会被取消。

  

3.学生本人在入校就读期间有参军意愿的,按照国务院征兵条例的要求,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

  

二、上海市规定

  

1.所有参加上海市高考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如属上海市农业户口的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农转非”。需要办理“农转非”的新生须在入学报到后两周内至辅导员处登记,由辅导员统一至到校招毕办(A楼422室)办理农转非证明,并凭《录取通知书》、《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农转非证明》、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办理“农转非”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跨年度则不予办理。

  

2.凡被我校录取的参加外省市高考的新生,可以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本人凭盖(或印)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要求见影印附件)。悉尼工商学院和数码艺术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往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上海电影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往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其他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往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新生入学报到后,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按学校武保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申报户口。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跨年度则不予办理。

  

3.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公安局沪发(2002)191号文通知,凡被上海市高、中等院校录取的外省市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对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外省市新生,在校期间实行登记管理,可根据需要办理临时居住证。

  

三、办理方法(仅限于户口报宝山校区的)

  

具体步骤如下:

  

1.入校报到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的大场派出所(上大路500号)集中拍摄身份证照(拍照要求:①不能穿浅色的衣服;②面部不能带任何首饰,比如耳环和项链;③头发不能盖住大部分额头)。

  

2.以学院为单位集中递交《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

  

3.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正常使用,已经过期或者即将过期需要等户口迁入以后才可以去祁连派出所申办新的身份证。

  

4.咨询电话:宝山校区:021-,嘉定校区:021-。

  

  

  

  

  

  

上海大学关于征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上海市常住户籍男性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上海市公民兵役证》

  

1.按照本市18至24周岁的上海市常住户籍男性公民在就学时应当向学校出示兵役证的规定,请年满18至24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的上海市常住户籍男性新生,入学报到时将纸质《上海市公民兵役证》上交本学院,于毕业离校时返还。

  

2.未办理兵役证或遗失兵役证的18至24周岁的上海市常住户籍男性新生,入学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1张1寸彩色报名照至校武装部补办,校武装部地址:宝山校区东门门卫楼201室,咨询电话:021-。

  

3.未满18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上海市常住户籍男性新生,待年满18周岁后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待校武装部另行通知。

  

4.入学前为外省市户籍男生、上海大学集体户籍男生以及所有女生无需办理《上海市公民兵役证》相关事宜。

  

二、上海市征兵优惠政策

  

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军是每名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军,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征兵优惠政策:

  

1.在校生入伍后保留学籍,退伍后可复学,承认原已修学分。复学后,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课程。

  

2.退伍复学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报市教委备案,可转入同一层次的其他专业学习。

  

3.应征入伍的本科生,本科毕业后年内参加上海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全国每年约5000名额的退伍生考研专项通道。

  

4.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5.从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并按规定服满现役的非上海户籍大学生,包括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及退役复学后入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被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本市范围内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不含劳动中介机构派遣人员)或自主创业的,其落实本市常住户籍申请,纳入市教委年度非上海户籍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就业申请户籍渠道,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统一受理,由市民政局、市征兵办核实服役表现,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审批。

  

6.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7.参军两年可享受服役部队、地方民政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类补贴合计约20万元。

  

  

  

  

  

图文来源:上大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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