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16届毕业生:
首先热烈祝贺你们通过四年的刻苦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对你们寄于厚望,希望你们迈入人生新阶段后能为祖国、为人民作出自己的贡献。
为了文明、安全、有序地离校,学校根据以学生为本的精神,努力为你们离校提供服务和具体的帮助。现将2016届毕业生离校的日程安排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
*个别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广大学生。各位同学可登陆我校离校系统信息化平台查询个人需办理的相关手续。
离校系统信息化平台使用方法:
请各位同学于2016年6月1日-6月17日期间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号前六位,查看需要办理的部门(审核状态为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部门,审核通过的部门无需办理),按照有关部门的注意事项去办理离校手续。其中,《离校循环表》(请见附表)上的事项需学生持表至对应部门办理手续并盖章。毕业生所在学院是离校最后环节,必须在网上离校系统所有部门审核通过并完成《离校循环表》上的环节后,方可于毕业典礼当天至辅导员处递交《离校循环表》,领取毕业证书及纪念品。
请同学们务必于2016年6月17日前完成以上操作,并至离校系统网站确认状态是否为“准予离校”。
三、《报到证》的办理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凡出国、考研及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无《报到证》。《报到证》一式二联,下联进本人人事档案,上联交用人单位,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报到凭证,也是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手续、计算毕业生工作起始年限、转正和身份等的重要证明。
2.6月1日前办理《报到证》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的《协议书》,6月1日前将《协议书》返还至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学楼711),招毕办将集中办理《报到证》,6月17日毕业典礼后学生至各院系领取。
6月1日后办理《报到证》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并至招生就业办公室盖章鉴证。
7月15日之前返回《协议书》的,由招生就业办公室集中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本人凭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教学楼711);
7月15日之后返回《协议书》的,毕业生到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报到证》打印申请单”,由本人持“《报到证》打印申请单、《协议书》第四联及本人身份证”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办理。
四、上海籍毕业生的档案转递
1.自费出国及6月30日前仍未签约就业的毕业生,学校将于7月25日前将其个人档案通过邮政途径转递至该生户籍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所。
2.6月30日前已顺利签约就业的毕业生,除《协议书》外,学生必须提交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根据《调档函》学校将于7月25日前通过邮政途径转递其个人档案。
五、外省市毕业生的档案转递
1.6月30日前已顺利签约就业的毕业生,除《协议书》外,学生必须提交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根据《调档函》学校将于7月25日前通过邮政途径转递其个人档案。
2.6月30日前仍未签约就业的毕业生,学校将于7月25日前将档案通过邮政途径转递至该生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接收部门。
毕业生档案去向可以通过登陆上外贤达学院就业网站查询(8月⊥87⊥日之后)
六、外省市毕业生户籍迁移
外省市毕业生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在5月31日前到辅导员老师处填写户口迁移登记表,由保卫处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统一由辅导员老师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发给学生。(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领到户口迁移证的同学应在有效期内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七、档案保留、户籍缓迁
凡是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其学生档案可申请留校。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户籍缓迁的同学请到辅导员老师处办理缓迁申请,缓迁对象系:申请出国、考研及参加西部支教的学生。
八、大学生医疗保障
2016届毕业生2016年6月17日起不再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障政策,因此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17日间所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于2016年6月15日、6月17日两天在虹口校区后勤处办理报销,逾期不再受理。
九、上外大“校园一卡通”注销
根据上外大关于“校园一卡通”的使用办法,因校园卡设有有效期,“校园一卡通”使用至有效期将自动失效,故毕业生离校时无须办理“校园一卡通”注销手续。如离校时卡内有余额,到“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注销并退回余额。“校园一卡通”不回收,可留作纪念。
十、学生证注销及退宿手续办理
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须持学生证至行政楼大厅(办理时间6月17日)或者至教学楼809室(6月20-24日)教务处盖注销章。遗失学生证的学生请至财务处缴费后,凭缴费单再至行政楼大厅教务处办理手续。
6月18日为住宿学生搬离寝室的截止时间,18日前请将寝室钥匙归还学生公寓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6月19日学生公寓管理处将统一组织清理打扫房间,房间内所有物品均作无主处理。
十一、党、团组织关系转出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毕业生党员请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13日到行政楼1801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党员材料袋”已放入学生档案袋里面。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单位党组织(请具体咨询接受单位党组织名称);
2、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上级单位党组织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未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团员,请在办理离校手续时持团员证至学工处(教学楼813)盖转出章(办理时间6月13日-6月17日)。若遗失团员证请至该处咨询。
十二、几点期望
1.亲爱的毕业生,中国梦、青春梦、贤达梦的实现需要一代代优秀的青年学子来共同完成,希望你们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培养,顾全大局,以国家利益为重,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以出色的工作成绩报效祖国的培养,报答家长和学校的辛勤培育。
2.希望你们体现出高度的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文明离校,为学弟学妹做出榜样。离校前不得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酗酒、赌博、乱写乱画、乱烧乱扔、损坏公物和违反其它纪律。若有违反校纪校规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3.要珍惜同窗四年的真挚友谊,希望毕业后继续发扬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良好作风,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亲爱的毕业生,预祝你们一切顺利,左边鹏程右边万里!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