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户籍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户籍相关事宜的通知各位毕业生: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20号)》予以公布,各位毕业生可参照附件办法

【通知】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户籍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

  

申请上海户籍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20号)》予以公布,各位毕业生可参照附件办法,提出落户申请并递交相关申请材料。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

  

我校非上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

  

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户籍

  

相关要点说明

  

一、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应符合附件办法所应具备的相关条件。二、申请材料说明按照附件1办法所列申请材料清单进行准备。【注意下文中加注的红色字体部分内容】(一)、《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须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并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由用人单位准备】(二)、《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参考附件5《个人信息表填写说明》)需要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其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并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注意:1、已与上海单位签约并完成鉴证登记,需要申请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方可办理此表格。2、“学习成绩评定”由毕业生所在学院负责:本科生经所在院(系)的系主任或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原则由学院统一送校教务处盖章(和平楼120室);研究生由所在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原则由学院统一送校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楼813)办理盖章。3、培养方式:填写“非定向”。4、“学校推荐意见”先由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再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送至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大学生俱乐部一楼事务大厅)。】(三)、由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在学院领取,须有学院及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已在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完毕的协议书粉色联(第三联)。】(五)、由学校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盖章的成绩单汇总表(按学期分列)【请有落户需求的同学在暑假前办理完】。(六)、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且外语课程合格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免予提交。(注:外语材料对于大部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属于必备材料)【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送至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原件查验返还,复印件盖章】(七)、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送至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原件查验返还,复印件盖章】

  

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的有以下几类:

  

1、研究生毕业生;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3、免予此项要求的其他本科专业毕业生(本科2013年前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八)、用人单位为企业的,需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的,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2020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3、上年度连续12个月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4、上年度连续12个月在沪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验原件)【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送至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原件查验返还,复印件盖章】包括: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证书。2、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3、跨校参加各类竞赛的,须有双方学校出具正式文件加以说明。(十)、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验原件,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须提供以下材料:1.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发明公示证明样表》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2.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课题组成员。申请落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需要办理专利公示证明的同学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学生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区下载并填写《发明专利公示登记表》;

  

2、将填写完整的《发明专利公示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带填写完整的《发明专利公示登记表》、专利证书加盖公章页的复印件两份(验原件),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俱乐部一楼办事大厅)办理公示手续(公示起始日期以材料送交至就业中心日期为准);

  

4、公示1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公示证明,学生凭《发明专利公示登记表》(学生留存联)领取。公示证明须经带教导师签名确认后送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

  

三、申报材料递交

  

毕业生将办理完鉴证盖章手续的“个人申请表”及对应材料送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市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或相关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四、申报时间(上海市)

  

受疫情影响,上海市2020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临时调整为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8月28日;第二批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落户材料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向上海市申报。五、受理审核

  

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其他事项不再单独列出说明,以通知及附件办法为准。

  

六、学校受理时间及地点:

  

1.各学院受理时间、方式以学院公布为准

  

2.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受理方式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个人信息表、证书盖章原则上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发明专利为个别办理。受理地点为梅陇路130号大学生俱乐部一楼事务大厅。

  

(1)集中办理

  

请学院代表或班级代表携带同学们的《个人信息表》(学院签字、教务部门盖章)、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前来办理。

  

集中办理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30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2)个人办理

  

暑期前办理时间,一般为6月16日至7月2日每周二、周四(8:30-11:3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本科生落户或特别急需,时间可稍微灵活。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个人办理请戴好口罩,保持室内单人办理,其他人在门外排队。

  

暑期期间的办理方式待通知。

  

阅读原文获取通知其他附件信息(提取码:vv9o)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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