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毕业季】毕业生户口办理指南
又是一年毕业季,给大家特别整理郑州市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和户口迁出流程,方便有需要的毕业生顺利把个人户口迁入郑州,或者户口已经在郑的学生迁出到工作所在地。
一、毕业生户口落户郑州的政策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和常住户口登记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愿迁入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的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拟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的人才,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一)应急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居民省份证;
(二)往届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四)未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
(五)技能人才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居民省份证和户口薄。
第四条拟迁入人才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办理手续时除提供(第三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并到相应派出所办理。
(一)落户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存档证明,到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到其亲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三)租赁房屋的(户主同意落户),提供带有房主同意落户条款的房屋租赁证明、房主房产证,并需房主共同到租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入户到租房地址;
(四)租赁房屋的(房主不同意落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和房产证,到租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入户到社区集体户口;
(五)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有集体户口的,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毕业生户口迁出流程
(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就业报到证;
3、身份证;
4、学生处开具的未参加毕业分配的证明。
(二)办理的程序
1、户口在十八里河派出所的学生提供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现场办理。
2、户口在嵩山路派出所的学生带上身份证直接到保卫处办公室(行政楼114房间)领取户口迁移证。
联系人:左边王老师右边
电话:
黄河科技学院保卫处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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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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