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是毕业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学生在办理落户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手册或申办居住证等过程中所提供主要材料之一。毕业生报到证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根据学校上报的就业计划而统一打印,每年按春季就业计划和秋季就业计划集中打印。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完毕后方可领取报到证。
凡在学校上报就业计划之后签订就业协议和在集中打印报到证时不符合报到证打印条件的,在具备报到证打印条件之后,由毕业生自行办理打印报到证手续。
具体流程
1、毕业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完毕后,至所在院(系、所)领取报到证。若没有领到报到证,到闵行校区学生服务中心200号1-3号窗口办理打印报到证和档案转移事宜(见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2、持学校就业中心出具的打印报到证的证明和其他附属材料(见《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备注),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报到证。
3、报到证两联处理:凭彩色联到单位报到,白色联和档案转移证明送所在学院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1、签约上海地区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登记正确的信息登记号。注:信息登记号的前两位表示毕业年度。
2、签约上海地区用人单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获得上海市的落户批复方可打印报到证。
3、在学校就业中心上报就业计划之前签约并完成协议书鉴证的毕业生,如符合前两项要求,则可以在校就业中心集中打印报到证时成功打印出报到证。其他情况的均须自行办理打印报到证手续。
4、自行办理打印报到证手续的毕业生,应持学校就业中心出具的打印报到证的证明、已在学校就业中心鉴证的就业协议书一份、签约上海单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落户批复一份,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
5、以学校就业信息网(上登记的毕业日期为准,报到证打印申请受理时间最长为毕业后两年。因改派要求重新打印报到证的(因违约改派的还须持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一份),受理时间为毕业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