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20年7月1日上午11:20分电话联系留言人,在了解留言人基本信息的后,告知留言人:其符合成都市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政策。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017]23号)具体实施要求: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工作单位的,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来话人告知其在成都无工作单位,按以上实施要求,留言人可将户口落入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