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报到证及落户流程户口迁入地址: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关于做好用人单位接收2013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的通知”(下载区查阅)第一步:学校办理:内容:领取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
1、学生持《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黄色联,到单位领取),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送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地址:一教102室。
2、请带好:A、经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的《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见附件),到凌云路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地址:凌云路33号),B、凭“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盖章、登记手续。地址:校正门口西侧;
3、凭《户口迁移证》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4、办理时间:领到《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7:00;暑期值班时间为每周二、四,时间为:8:30-11:00;14:00-16:30。办理地点:一教102室。
特别提示:户籍挂靠上海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必须转至该中心,否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户籍迁往其他地址的,其档案可按就业协议的约定转寄。第二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内容:户籍挂靠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或领取《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和《迁沪落户确认单》1、具体办理手续见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用人单位接收2013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的通知”(查阅并在下载中心下载相关材料)2、办理时间:2013年9月30日前(节假日除外);3、办理地点: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第三步:到派出所办理内容:办理落户手续(户档关系挂靠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不需办理)。持《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等到户籍迁往地的警署(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10年).doc
请所有同学持户口迁移证领取报到证:7月12日前在实验一楼101研究生办公室领取报到证,7月12日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