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解读问答流程《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中提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下面来看一下相关的条件。
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要符合四个条件
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二是运行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三是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
四是主管单位规定的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对于毕业生
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高。
办理引进时原则上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硕士及博士毕业生;
二是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三是文化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的能够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
四是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
五是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六是郊区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技岗位可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以上就是“清北+华五”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问题需要解决,欢迎各位同学查询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