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比较棘手,恳请各位达人帮忙分析一下,事情是这样的:
我2003年毕业于上海一所高校,因为不是上海人,毕业后为了将户口留在上海就通过关系与一家公司签了份假合同,所谓假合同,是因为当时上海的户口政策:外地户籍在上海读书的高校毕业生若想在毕业后将户口留在上海,须在毕业后的几个月内找到工作,然后凭就业合同去办理落户手续。于是我就托熟人和一家公司签了合同,并且去高校中心办理的落户手续,落的是集体户口。
事后,我并没有去那家公司上班,因为本来就是假协议,而是回了老家自己做生意,这么多年过了,我的户口一直还在上海高校中心落着,期间托同学帮我交了托管费。
由于生意不好做,我想再去找工作,可是有几个问题比较困惑:
1,我现在的公司不在上海,公司给我办理各种保险,而我的户口是上海集体户口,可不可以办理保险?
2,哪里可以领劳动手册?因为当时签的假协议,用不到这玩意,所以一直没领。
3,假若我在老家结婚了,而户口还是上海的集体户口,领结婚证跟户口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