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邕高校,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大力支持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2〕10号)精神,为全力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创业,在全市营造惜才爱才、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厚植创业沃土,助力应届毕业生在南宁创业成功,决定于7月开展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一批优质创业项目评选工作,并对获选优质项目给予1万-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内毕业的区内外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国左边法律右边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能有效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重点面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鼓励类方向,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创业项目应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质量安全问题;无拖欠职工工资;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三)项目创业地或意向落地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尚未在南宁市登记注册的获选优质创业项目,须于2023年6月底前在南宁市登记注册后方可获得启动资金等支持。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请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申请资料邮寄或送至桂春路南二里4号人社大厦716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审核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营业执照(如有)、项目持有人身份证、毕业证、创业项目图片、相关荣誉证书等。
(二)初步审查。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项目的条件、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初审意见。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优先支持市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提出支持项目及支持额度等评审意见。
(四)确定支持对象。研究审定支持项目及支持额度。
四、项目数量
根据申报数量及项目质量等实际情况,评选出的优质创业项目不超过50个(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政策支持
(一)对获选的优质创业项目给予1万-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二)优先引导安排入驻市人社局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场地水电物业补贴等扶持政策。
(三)优先引导金融机构给予投融资和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支持。
(四)积极引导或推荐参加各级创业大赛及创业展示交流等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和违法乱纪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已获支持的将追究相关左边法律右边责任,依法依规追回奖补资金,并将相关人员和企业依法纳入社会信用失信名单。
(二)各驻邕高校,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以及各创业孵化基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有创业项目或成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营造浓厚的就业创业氛围。
附件:
1.南宁市优质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申请审核表
2.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项目商业计划书大纲提要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